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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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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数据来源:wind

  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7、3.29和2.8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120天左右,与公司信用期基本一致。对象主要为大中型国际笔记本电脑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该类顾客信誉度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发生坏账的机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接近。

  2、存货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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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数据来源:wind

  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2、5.02和4.3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注重存货管理与控制的完善,在经营过程中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主要依据订单组织生产和采购,同时参考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公司物料采购和管理能力较强,在保证正常生产需要的情况下选择最佳采购量以控制库存,保证库存周转情况保持在较快的水平,减少了库存积压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存货管理能力和营运能力。

  (五)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各期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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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收入分析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8,692.82万元、399,025.04万元、358,169.95万元和201,940.74万元,最近三年保持稳步增长趋势,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稳定,为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发行人营业收入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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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7%。公司主营业务销售的产品主要为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模具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结构件的设计开发收入及废品收入等。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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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和模具产品组成。报告期内,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均在90%左右。最近三年,公司销售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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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以外销为主,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外销占比分别为89.52%、91.03%、81.45%和73.59%,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结构保持稳定。公司外销收入绝大部分来自向国内保税区企业的销售收入,直接销往国外的收入占比较低。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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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2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022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年化之后与2021年度相比所得1)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由主件产品、配件产品以及加工费构成,其中主件产品包括笔记本背盖、前框、上盖、下盖等,是收入、成本构成的最主要部分;配件产品主要为支架、转轴、按键等小型结构件产品,数量、品种繁多,主要为满足客户需求配合主件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单位售价、单位成本较低,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影响较低。

  2020年度,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收入为329,66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8,800.40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收入增加。其中:结构件模组主件收入较上年增加142,270.02万元,结构件模组配件收入较上年增加5,461.49万元。

  2020年度,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主件平均单价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主要系销售结构件产品结构与占比发生变化。2020年集团前两大客户联宝集团、三星集团销售占集团总销售金额70%以上,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主件平均单价主要受此两大客户平均单价影响,2020年对联宝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主件销售中金属件占比提升,金属件平均单价远高于塑胶件单价;2020年对三星销售中新增产品液晶显示器组件,产品单价远高于2019年销售给三星产品平均单价。

  2021年度,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收入为366,498.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832.52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收入增加。其中:结构件模组主件收入较上年增加35,542.17万元,结构件模组配件收入较上年增加868.70万元。

  2022年1-6月,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收入为175,434.88万元,较上年减少4.26%,主要系疫情影响期间下游客户采购减少所致。

  2)模具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精密模具产品按照终端产品和客户可以划分为配套模具和商用模具两大类,其中配套模具系公司为联宝、三星、纬创等结构件模组客户配套生产的笔记本结构件模具,而商用模具系公司除配套模具以外的其他模具产品。公司模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

  2020年度,公司模具收入为25,765.79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6,429.62万元,其中配套模具收入增加5,533.09万元,主要系结构件模组的销售收入出现较大增长所致。2021年度,公司模具收入为28,050.93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2,285.14万元,其中配套模具收入增加3,384.73万元,主要系结构件模组的销售收入出现较大增长所致。2022年1-6月,公司模具收入为8,433.71万元,模具收入下滑主要系疫情影响期间下游客户采购减少所致。

  3、营业成本分析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54,296.37万元、336,025.48万元、293,532.95万元和162,342.28万元。2019年至2021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2年1-6月,营业成本下降主要系疫情影响收入下降导致相应结转的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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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高于99%,占比较高,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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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至2021年,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变动情况和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占比在90%左右,其产品构成及变动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化;模具产品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相对较低。

  4、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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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主要来自于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产品。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75%、92.11%、90.55%和88.96%。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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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1.26%,主要系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的毛利率下降1.39%所致,其中主件的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1.68%,配件的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5.89%。主要原因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塑胶件的平均毛利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而配件收入中塑胶件的销售比例稳定在90%以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2.42%,主要系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的毛利率下降2.13%所致,其中主件的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3.3%,配件的毛利率较2020年度上升25.92%。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上升1.07%主要系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毛利率上升所致。

  2021年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主件和模具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原因系汇率波动所致。公司收入结构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超过90%,公司外销全部以美元结算。2020年至2021年汇率波动较大。2020年全年平均汇率在6.90左右,而2021年全年平均汇率在6.45左右,下降幅度高达6.47%,对毛利率有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2021年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主件和模具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2022年1-6月,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毛利率上升主要系2022年1-6月整体汇率相比2021年有所提升。

  2020年度,模具的毛利率较上年上升1.42%,其中配套模具的毛利率下降1.72%,商业模具的毛利率上升3.79%,主要系模具收入中有3,896.34万元是对三星形成的,约占模具收入的65.62%,其中①配套模具收入约2,646.23万元,平均毛利率从上年的17.70%下降到12.07%;②商业模具收入约1,250.11万元,平均毛利率从上年的13.45%上升到21.36%。2021年度,模具的毛利率较上年下降6.12%,其中配套模具的毛利率下降6.36%,商业模具的毛利率下降6.68%。

  (3)发行人营业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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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同公司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各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和客户结构存在差异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率整体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保持技术领先,维持了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营业毛利率。

  5、期间费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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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费用分析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运输及仓储费、中介费用、修理及维护费、广告宣传费等组成。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发行人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6%、0.53%、0.40%和1.53%。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但销售费用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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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且相对较为集中,公司与笔记本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费用总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特点。

  2020年销售费用较2019年下降1,653.01万元,主要系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义务相关的运输及仓储费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所致。2021年较2020年销售费用上升660.55万元,主要系本期戴尔向香港春秋提供的咨询服务,导致咨询费上升。2022年1-6月销售费用上升主要系将英脉通信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戴尔向香港春秋提供咨询服务增加导致咨询费上升所致。

  (2)管理费用分析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业务招待费和中介费用等。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8%、2.82%、2.78%和3.8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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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1,305.69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扩张营业收入增长,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金额也有所增长。租赁费下降与使用权资产折旧上升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长期租赁的租赁费调整至使用权资产折旧中核算。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2,212.07万元,主要系公司扩张造成相应租赁费、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增加以及根据解除限售比例摊销的股权激励费增加。2020年租赁费用上升,主要是由于重庆春秋新增租赁厂房所致;中介费用主要由第三方机构服务如审计费、项目可行性评估费、以及委托公司招聘工人产生的费用,基本保持稳定;股权激励费主要系公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44人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2022年1-6月管理费用上升主要系将英脉通信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合肥精深、越南春秋、越南高远、重庆春秋逐渐开展业务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分析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为直接投入、折旧费和其他。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5%、3.50%、3.54%和4.6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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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为了保持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以及相关模具。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竞争也持续加剧。公司主营业务系消费电子产品的上游行业,也会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公司从被动的简单获取订单的方式逐步转变成通过与合作客户共同设计和开发新机型获取订单优先权的营销方式。通过加大共同开发、预研究的开发力度,满足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保持自身产品的竞争性,新机种结构件参与项目的增多,立项逐年增多。2019年度,公司完成了高精度超薄笔记本电脑结构模组的研发项目、基于冲压模具自动铆合工艺的笔记本电脑结构模组的研发项目、超轻镁锂合金笔记本电脑外壳的研发项目等;2020年度,公司完成了基于电脑主板测试IO接口的插拔自动化技术研发项目、基于电晕处理技术的笔记本电脑外壳的研发项目等。新产品研发和新工艺改进有效促进了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公司实力的整体提升。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比2020年度新增1,306.67万元,主要系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所致。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基于全自动尺寸量测工艺的笔记本电脑外壳研发项目、基于全自动螺丝定位锁附工艺的笔记本外壳研发项目和基于一种用于电路板灌胶技术研发项目等。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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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手续费等,其中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占比较高。

  公司的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贷款利息支出,随着借款本金、利率及借款期限的变动而波动。

  汇兑损益是造成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波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销售及采购采用美元结算,2019年度,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收益。2020年度与2021年度,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公司账面出现较大汇兑损失。2022年上半年度,财务费用下降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公司账面出现较大汇兑收益。

  (5)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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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所致。一方面,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且相对较为集中,公司与笔记本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费用总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特点;另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采取扁平化的管理架构,组织架构简单,所需管理人数、管理成本较低,使得管理费用等支出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良好,期间费用率较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优于同行业平均值。

  6、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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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损失为报告期内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减值准备。2019年公司坏账损失为-433.70万元,主要系春秋电子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正常收回所致。2020年与2021年公司坏账损失分别为615.95万元与217.78万元,系正常计提坏账损失所致。

  2019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为1,103.36万元,主要系公司的存货出现损坏,一次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所致。2020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为834.13万元,主要系公司存货正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所致。2021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为1,271.66万元,主要系公司存货正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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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企业于2021年2月7日和2021年 6月25日分别收到昆山市张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拆迁补偿款 700.00万元和 2,593.77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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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2019年度、2020年度营业外支出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及员工赔偿所致。2021年,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当年违约金、罚款及滞纳金。

  8、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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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与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构成。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外汇远期合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增长551.48万元主要系外汇远期合约交割时取得的收益;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969.24万元主要系外汇远期合约交割时取得的收益与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22年上半年度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高,外汇远期合约交割时亏损所致。

  9、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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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款。公司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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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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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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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项目为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取得的政府补助。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相对较低,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2021年公司收到昆山市张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拆迁补偿款3,293.77万元。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总体经营成果影响较小。2022年上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负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高,外汇远期合约亏损所致。

  11、纳税情况

  (1)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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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子公司春秋电子(越南)有限公司、高远电子(越南)有限公司适用10%的增值税基本税率。

  注2: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铭展铝制品有限公司按应交流转税税额与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的5%计缴;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按应交流转税税额与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的1%计缴;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应交流转税税额与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的7%计缴。

  注3: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昆山铭展铝制品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子公司香港春秋国际有限公司按照香港税收政策,来源于香港或利用到香港资源的收入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子公司春秋电子(越南)有限公司、高远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缴。

  注4:公司按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乘以6元/平方米的税率计缴,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乘以5元/平方米的税率计缴。

  (2)税收优惠

  1)根据《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

  2)根据《关于公示安徽省2021年第一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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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度、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9.64万元、41,693.32万元、-1,089.00万元和17,325.2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支付的运输及出口费用、往来款(主要包括保证金、备用金)与研发费用等。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1)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大,大部分应收账款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现金;2)2020年公司为扩大生产,加大原材料的采购;3)员工薪酬福利水平的提升所致;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较大,收回款项较多。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转化为现金流的能力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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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与2021年度,公司的销售收现比均在95%以上,销售回款情况良好。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现比相对较小,主要系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大,大部分应收账款仍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现金所致。2022年上半年度,销售回款情况较好,销售收现比良好。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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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度、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48.53万元、-79,419.67万元、-36,821.64万元和-21,351.98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生产设备、新建厂房以及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活动较上年减少所致。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大幅提升所致。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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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度、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12.10万元、56,953.49万元、43,611.52万元和6,230.98万元。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约37,380.5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筹集19,715.45万元,以及向银行获取借款约6,450.00万元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二、资本性支出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均大幅增长,构成公司资本性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2022年上半年度、2021年、2020年和2019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444.04万元、81,567.82万元、36,767.66万元和33,997.01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以及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八节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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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期内无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9、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10、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

  四、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合同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且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及资产、负债和权益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合同、协议,主要为:

  1、采购合同

  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定价原则、质量、技术要求、运输及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公司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向供应商下发具体订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3,000万元但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

  注:公司采用框架合同+订单形式签订合同,以上框架合同均在有效期内。

  2、销售合同

  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定价原则、质量、技术要求、运输及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向公司下发具体订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1,000万元但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

  注:公司采用框架合同+订单形式签订合同,以上框架合同均在有效期内。

  3、银行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融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1,000万元但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及授信协议

  ■

  (2)理财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重大理财类合同更新如下:

  ■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1,000万元但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存在以下正在诉讼过程中或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案件(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18年7月,合肥博大与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肥博大将其“消费电子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发包给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74,490,000元,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劳务部分发包给安徽省派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吴太平、周泽峰带队包工包料施工。2019年8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合肥博大使用,竣工验收审定价为110,666,327.5元,此外,合肥博大安排吴太平、周泽峰以固定价500万元施工完成污水站工程。合肥博大已支付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110,634,244元(项目工程款105,634,244元及污水站固定价工程款5,000,000元),尚欠付4,032,083.50元未支付。吴太平、周泽峰与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派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工程款欠付问题发生争议并起诉至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合肥博大在欠付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件一中发行人为原告,且该案件已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案件二虽尚在二审期间,但依原告诉讼请求及一审审理结果,发行人子公司作为工程发包方仅需在其与承包人所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欠付工程款金额内履行相关支付义务,该欠付金额本在已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标的额内,未新增债务或产生其他不利结果,原欠付金额亦较小。因此,本案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仲裁情况。

  (四)股份回购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1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1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09%,购买的最高价为10.62元/股,最低价为9.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340,401.53元。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从设计、模具制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一站式服务。

  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优势、专业与品质优势、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优势等。在产品方面,公司提供涵盖新品研发、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模组生产、供货、反馈改进产品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服务;且通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专业化的业务流程与生产服务模式,在产品体系、品质控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技术方面,公司是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供应商中较少的拥有自主模具设计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在客户关系方面,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联想、三星、惠普等世界领先的笔记本电脑品牌商,与纬创、广达、华勤等行业内具备充足产能的代工厂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强,预计公司未来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财务风险较小。今后,公司将通过研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和强化日常经营管理,进一步拓展经营区域,扩大市场占有率,继续增加营业收入,不断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章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含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情况

  (一)年产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总投资金额41,237.00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40,0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目前主供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等方向,并同步拓展传统汽车领域市场。

  项目实施主体: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中塘路与乐桥路交口西北角

  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滚动建设方式,整个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第2年开始逐步释放产能,第4年达到满产状态。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项目实施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可使企业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投资回收期(税前)为3.91年,盈亏平衡点为54.45%,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为“”2104-340124-04-01-523976”;已取得合肥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建审【2022】4023号”。

  5、项目用地及审批情况

  2021年3月,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年产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供给合肥经纬工业用地,合肥经纬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庐江县工业用地现行供地价格(6.4万元/亩)与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已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皖(2022)庐江县不动产权第0006004号。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中的1.7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在稳步发展消费电子结构件主业的同时拓展汽车电子结构件业务,引入高附加值产品,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投产,公司的收入水平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募集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询。查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

  二、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电  话:0512-57445099

  传  真:0512-57293992

  联系人:张振杰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

  电  话:021-61649516

  传  真:0510-85203300

  联系人:彭果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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