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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044,175,874股,剔除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0股后,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1,044,175,874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000,000手。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神马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神马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87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神马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神马配债”的可配余额。
(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10”,配售简称为“神马配债”。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原股东认购1手“神马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神马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神马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神马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神马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股东参与网上申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具体申购方法请参见本公告“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数量
本次神马转债的发行总额为300,000.00万元。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十六)可转债发行条款”之“3、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23年3月16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33810”,申购简称为“神马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神马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神马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3年3月16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七)配售原则
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神马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神马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神马转债。
(八)配号与抽签
当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
1、申购配号确认
2023年3月16日(T日),上交所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申购配号,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年3月17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投资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17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3年3月17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2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数量
2023年3月20日(T+2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神马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张,1,000元)可转债。
(九)缴款程序
2023年3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3月22日(T+4日)刊登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结算与登记
1、2023年3月21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神马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认购金额不足300,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300,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0,000.00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23年3月15日(T-1日)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电话:0375-392123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层
电话:021-2026 2367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