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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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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南侨食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3-012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实际及预计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侨食品”)于2023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共有6名董事,6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正文先生、陈怡文女士、李勘文先生、魏亦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表决该事项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尚需递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南侨(开曼岛)控股公司、Alfred & Chen Partners Co. Ltd.、上海其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认定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并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递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经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该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文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汪时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2年度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房产及仓库的租赁、因租赁而形成的公共事业费、展会期间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餐饮宴会服务、零星销售公司的产品和向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性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包括: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厂房、仓储租赁报价确定,销售价格参照公司对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区间,采购价格依照关联公司对外销售的市价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

  本公司所有交易均按照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1,523,548.57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7%。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3年度关联交易说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房产及仓库的租赁、因租赁而形成的公共事业费、展会期间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餐饮宴会服务、零星销售公司的产品、向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向泰南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和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品牌授权权利金。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性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包括: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厂房、仓储租赁报价确定,销售价格参照公司对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区间,采购价格依照关联公司对外销售的市价作为定价基础,许可协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制,定价公允。

  本公司所有交易均按照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侨好食品”)

  法定代表人:陈怡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78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厂房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餐饮设备、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及设备、卫生洁具、清洁用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食品添加剂的批发、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和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议服务,会展服务,人才咨询(不含人才中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侨好食品总资产151,844,007.05元,净资产55,706,093.15元,2022年度,上海侨好食品实现营业收入20,549,470.99元,净利润-10,461,316.17元。

  2、上海侨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侨好贸易”)

  法定代表人:陈正文

  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第三层D12部位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食品、酒、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化妆品、洗涤用品的批发、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侨好贸易总资产216,813,228.92元,净资产145,782,522.33元,2022年度,上海侨好贸易实现营业收入19,680,145.92元,净利润-18,324,130.51元。

  3、天津侨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侨好食品”)

  法定代表人:陈怡文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52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日用百货的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与食品加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策划及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津侨好食品总资产3,409,697.25元,净资产3,390,821.61元,2022年度,天津侨好食品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1,950,786.46元。

  4、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莱纳”)

  法定代表人:陈正文

  注册资本:37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138号803室

  经营范围:中西餐饮,自制啤酒,酒吧,音乐餐厅(以上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促销小礼品的销售(限店堂内),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餐饮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含冷冻冷藏)的批发、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宝莱纳总资产48,421,737.16元,净资产2,974,485.15元,2022年度,上海宝莱纳实现营业收入47,431,958.68元,净利润-9,378,653.63元。

  5、泰南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南侨”)

  股权结构:南侨投控全资子公司

  公司类型:境外法人

  经营范围:(1)采用非商业方式购买、取得、接受、租赁、租用-购买、持有、占有、开发、使用和管理财产,包括由此产生的收益。(2)进行财产的转让、抵押、典当、交换和销售,但不采用零售业务、批发或出口以及业务模式方式。(3)贷款、请求商业银行或其他法人或其他金融机构透支额,发放有/无抵押的贷款或信贷,包括收到其他可转让票据提单签发、转让和背书信息。(4)在国内外设立分部或办事处。(5)同其他公司签署有限公司合伙人合作协议,成为其股东。(6)承担对他人的责任、义务和合同履行。按移民法、税法和其他法律要求,为进出国家个人提供担保,不采用商业模式。(7)有权按溢价签发股票。(8)从事即时及半即时食品业务,非动物饲养、生产大米产品,比如米线、米粉面、绿豆粉丝、通心粉、饼干、新鲜面包、甜面包、泡菜和水果、果酱、干果、熏果、罐装水果、罐装食品、糖果、乳脂糖、加糖水果和其他甜品。(9)生产调味粉、鱼露、酱油、豆饼、辣椒和番茄酱。(10)烟草加工、制作椰子绳、麻绳、尼龙、棉绳和制革业务。(11)生产兽皮和类似材料、旅行包、手提包带、枪袋、烟盒、Sirt-防护型橡胶、橡皮、橡皮管、橡皮套,鞋套除外。(12)为总出口之目的生产衣服和鞋子。(13)生产薄棉纸、纸板、吸水纸、尿不湿、如厕纸、回收纸、纸箱、盒子、纸容器、薄棉纸产品、纸张和砂纸。(14)生产酸、碱、明矾、苏打、硫酸、钾、火药、烟火和炸药。(15)生产自然肥力、杀虫剂和驱蚊喷雾、杀菌清洗液、抛光液、化学产品(药品除外)、洗衣粉和干洗液。(16)生产化妆品、香波、香水、发乳、卷发水、漱口水和牙膏。(17)生产电气设备、电器零件、电池、光电池、电线、变压器和通信设备。(18)生产运动产品、办公设备、计算器和记账机。(19)上述所有产品牌的交易和出口。(20)为所述产品进口农业原材料。(21)为所述产品和生产进口包装材料(集装箱)。(22)为所述产品生产进口机械、机械工具和仪器。(23)生产出口冰激凌和所有冷冻产品,即奶油冰激凌、雪糕、混合口味冰激凌和各种冰激凌。(24)交易、进出口大米、玉米、木薯、木薯粒、咖啡、腰果、花生、豌豆、芝麻、蓖麻、棕榈油、大麻、棉花、载脂蛋白、农产品、包含在所有其他农作物中所述这些产品的所有商品。(25)米粉、所有大米产品类别以及在这些目标中提及的其他商品中所包含的生产所有食品类别成分的交易和出口。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泰南侨总资产2,944,183新台币千元,净资产2,376,841新台币千元,2021年度,泰南侨实现营业收入2,667,909新台币千元,净利润368,492新台币千元。

  6、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油脂”)

  法定代表人:陈正文

  公司类型:境外法人

  经营范围:乳品制造业;罐头、冷冻、脱水及腌渍食品制造业;烘焙炊蒸食品制造业;食用油脂制造业;面条、粉条类食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工业;其他化学材料制造业;工业助剂制造业;未分类其他工业品制造业;食用油脂批发业;工业助剂批发业;化学原料批发业;工业助剂零售业;化学原料零售业;国际贸易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截止2022年6月30日,南侨油脂总资产31,292,812新台币千元,净资产12,024,593新台币千元,2022年半度,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7,561新台币千元,净利润449,609新台币千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侨(开曼岛)控股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南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国际”)、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投控”)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陈飞龙、陈飞鹏、陈正文、陈怡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飞鹏先生于2022年9月23日逝世,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5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逝世的公告”。上海侨好食品、上海侨好贸易、天津侨好食品、上海宝莱纳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泰南侨和南侨油脂均为南侨投控全资子公司,故上述六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商品、租赁、代垫费用、接受劳务、出售商品、许可协议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8号) ,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29,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29,415.76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7,681,90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1,047,506.42元,此款项已于2021年5月12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9,770,234.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277,271.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64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4,604,264.47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 (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2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相关子公司天津吉好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 (及子公司) 、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644,604,264.47 元 (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23,364,158.41元)。各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对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侨食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 月 14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

  注1: 由于本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附件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规定了“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规定自2022年5月19日起施行。

  3、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影响

  1、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以及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

  2、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公司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的影响

  根据《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的简化方法。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影响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该等会计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3-01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原“冷冻面团事业发展部”更名为“预制烘焙事业部”、原“油脂事业发展部”更名为“油脂事业部”。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下:

  ■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3-017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南侨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下简称“香港南侨”)

  ●投资金额:100万美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公司未能获得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通过的风险;同时也需香港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注册登记。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符合规定的审议、报备程序。

  2、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香港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一、 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港澳市场,建立销售据点,拓展港澳业务与渠道,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后续如涉及具体进展情况,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子公司方案

  (1) 公司名称:南侨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公司英文名:Namchow Trading HongKong Ltd.

  (2)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694 万元。

  (3)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 业务范围:港澳客户开发、产品销售、技术服务。

  (5)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6) 公司的董事安排:董事三名,由陈正文、李同原、张良彬担任。

  (7) 进度安排:本项目属于跨境对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投资具体目的

  1、开拓港澳市场。香港作为世界级旅游城市,饮食较为西化,随着后疫情时代烘焙食品及餐饮市场的增长,公司烘焙油脂、淡奶油、乳制品、冷冻面团、急冻熟面半成品将有极大的市场机遇。

  2、有助于开展港澳业务。香港贸易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利用香港的区位优势有利于长期发展港澳市场。

  3、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拓展港澳业务,加快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加大港澳市场参与程度,能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

  三、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布局港澳、加大港澳市场参与度的经营方向,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寻找和挖掘市场潜力和空间,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风险分析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公司未能获得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通过的风险;同时也需香港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注册登记。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符合规定的审议、报备程序。

  2、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香港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自2022年10月29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189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7,796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330255),并于2023年1月16日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28,124,412股变更为427,976,616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8,124,412股变更至427,976,61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8,124,412元变更至427,976,616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以上修订《公司章程》。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具体公司注册资本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3-02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侨食品”)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预留部分第一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依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1701号),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861,395,176.17元,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3.2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预留部分第一期所有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根据《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5,000股。(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1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427,976,616股变更为426,101,116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目前的427,976,616元变更为426,101,116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3月14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1955678

  5、电子邮箱:ncfgs@ncbakery.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14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志伟路808号上海金山假日酒店2楼A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3年3月14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侨(开曼岛)控股公司、Alfred & Chen Partners Co.Ltd.、上海其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 2023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2)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号四楼(纺发大楼)

  (3)咨询电话: 021-52383315

  (4)传真: 021-52383305

  (5)附近交通:

  ①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地铁 11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

  ② 公共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 62 路、 562 路、 923 路、 44 路、 20 路、825 路、 138 路、 71 路、 925 路。

  5、 在上述登记时间段里,个人自有账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

  联络人:方欣

  邮编: 200233

  传真: 021-61955768

  联系电话: 021-61955678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至3月15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ncfgs@ncbaker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林昌钰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向书贤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至3月15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cfgs@ncbaker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方欣

  联系电话:021-61955678

  公司邮箱:ncfgs@ncbaker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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