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03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染织”或“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9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604.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3、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种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含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和外汇衍生品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棉纱及外汇品种。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合法运营,并且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资金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其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部分棉花原材料和产成品色纱,需要通过境内外采购及销售,为规避境内外采购销售过程中,棉花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
(1)期货期权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品种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和棉纱。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其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和外汇套保的损失。
2、资金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7、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境外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一定程度上减少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持续披露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将及时披露。
2、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锁定成本降低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本次套期保值计划及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套期保值计划及方案。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的经营发展需要,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富春染织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富春的注册资本由5,000 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本次增资后,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情况、资产池(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 ,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资产池(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票据池)的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资产池(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原因及具体条款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了5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70亿元,存续期6年,并于2022年7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富春转债”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股份数为51股。
本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12,48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2,480.0051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12,480万股变更为12,480.0051万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丝、纱、线漂染加工,袜子制造,丝、纱、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农副产品附属品(稻壳)收购,生产、销售热蒸汽,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丝、纱、线漂染加工,袜子制造,丝、纱、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以及经营范围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11万吨高品质
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湖北富春”)
●项目规模及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第1-24个月完成其中三幢厂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第25-36个月期间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新员工招募培训及生产准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
●计划投资金额及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7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88,1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2,149万元,受限保证金13,534万元,可支配自有资金32,48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若资金不能顺利筹措,将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环评、能评及长江取水手续尚在编制当中,所有指标尚未取得,若后续排污指标、能耗指标及取水指标不能顺利获批,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未来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投资周期较长、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短期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拟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60,000万元。
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第1-24个月完成其中三幢厂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第25-36个月期间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新员工招募培训及生产准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印染生产的主要国家之一,我国的印染行业在经历了前期的产量快速提升和规模扩大之后,逐步进入行业整合期,行业集中度不断在提升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行业落后产能的不断淘汰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的持续放缓,我国印染行业的供需结构持续改善。随着地方政府,尤其是江浙一带对印染行业的环保监管加强,每年都有众多中小印染企业被关停。落后印染产能的持续淘汰使得行业的集中程度无论在龙头的份额上,还是在地域上都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公司2021年投资设立湖北富春,投资建设的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根据最新市场发展情况,在建项目产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所以公司拟再投资建设《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
(一)基础数据
建设规模: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
(二)投资进度及构成:项目总投资为7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0万元。
具体分项估算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为60,000万元,具体构成为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预计投资58,800万元。其中:
①建筑工程费用主要用于生产车间及附属工程的建设费用,预计投资为29,850万元;
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中工艺设备部分的估算是根据工艺设计人员提供的设备明细表编制的,设备价格均采用近期的询(报)价或参照近期同类工程的订货价水平,公用设备的估算《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及各项指标》编制的,其中设备国内运杂费、保险费、配套设施费等按《指标》进行编制,一并计入设备购置费用中,预计投资为25,800万元;
③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用于设备安装的装配(设)费用、管线安装费用和必要的材料和安装费,按预计发生额估算,预计投资为3,150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主要包括勘察设计费、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人员培训费及其他费用等,预计投资为1,200万元。
2、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根据投产后,保证项目正常生产经营,供周转所需资金,主要包括:购置生产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支付员工工资周转资金形式存在的预先垫支的资金,预计项目流动资金为10,000万元。
(三)财务经济指标
1、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29.78%;税后:23.47%
2、投资回收期:税前3.46年;税后4.06年
三、投资主体概述
1、投资主体: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庙兴路以西、楚锦路以北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源于公司未来发展空间的布局,对提升公司未来产品产能,提高行业中的地位,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助力公司持续发展,有其重要的意义。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大;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的必要途径,有利于实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环评、能评及长江取水手续尚在编制当中,指标尚未取得,若后续排污指标、能耗指标及取水指标不能顺利取得,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另外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若发生不利变化,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纺织产业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将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订、修订的原因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新修订规则,以及强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监管,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相应地修订。
二、本次具体制订、修订制度
■
具体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染织”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前述规定①,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②、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五)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6日
至2023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7、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9、10、11、12、13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4号0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址: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3年4月4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3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13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3月2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800,0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96,013.77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69%,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24,960,0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9,760,061股。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含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和外汇衍生品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棉纱及外汇品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其中期货期权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外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湖北富春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富春的注册资本由5,000 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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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12,48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2,480.0051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12,480万股变更为12,480.0051万股。另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基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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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拟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11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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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24.01 《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4.02 《关于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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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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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4月6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第三届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13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3月2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家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800,0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96,013.77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69%,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24,960,0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9,760,061股。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2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3月23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16日(星期四) 至03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14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3月23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3月23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俞世奇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金成先生
独立董事:魏利胜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3月23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16日(星期四) 至03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电话:0553-5710228
邮箱: jincheng1975@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