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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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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2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1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24)。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2年4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二)2023年3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79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最高成交价为4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35.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0,512,566.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因个人资金安排,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连山先生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1%;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开红先生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9%。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16,794,288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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