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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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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1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到期未支付且正协调展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影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62.58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9.74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6.1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新加坡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刊登的相关公告。以上债务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债务情况。

  二、到期未支付且正协调展期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外其他融资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诉求,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公司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1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0.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2.4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烁”)接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提供的10,100万元债务重组展期,期限至2024年12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以沈阳光烁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重组债务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持有99.8602%权益的子公司苏州鸿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鸿光”)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提供的1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丽景湾生活广场部分商铺抵押担保;由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持有99.6%权益苏州璞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全资子公司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子公司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光恒”)于2022年8月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甘肃”)签署了Y27210008-3号《还款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公司同意接受华融甘肃提供的对前述协议项下债务的展期方案,预计展期期限为42个月,并同意就展期事项与华融甘肃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归还展期后的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等应付款项。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98.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92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21.88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2022年8月30日和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天水光恒有关事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拟以部分应付账款进行资产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5-29;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茂云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0301;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大连阳光城宏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股权,沈阳同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0%股权(不参与经营),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如上表中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其他情况:沈阳光烁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金融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沈阳光烁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二)苏州鸿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5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雨波;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万达广场西楼(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吴中分园)1301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苏州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公司间接持有苏州鸿光权益99.860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其他情况:苏州鸿光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债务违约,目前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苏州鸿光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苏州鸿光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三)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6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陶永红;

  注册地点: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新城恒顺阳光城翡丽湾1幢商业1层107室-109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天水富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天水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57%、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61.43%。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其他情况:经查询,天水光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为沈阳光烁申请的10,100万元重组债务展期担保,期限至2024年12月,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重组债务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公司持有99.8602%权益的子公司苏州鸿光申请的12,000万元融资担保,期限为8个月。担保条件: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丽景湾生活广场部分商铺抵押担保;由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持有99.6%权益苏州璞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全资子公司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子公司天水光恒对编号为甘肃Y27210008-3号的《还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同意接受华融甘肃提供的对前述协议项下债务的展期方案,预计展期期限为42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0.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2.4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5.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12%。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6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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