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十五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十五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十五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有利于未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的不断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14,036.8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前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2、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邵增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开区

  持股比例及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100%持股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具体以公司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业绩持续增长的需求。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在正式运营后,可能存在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等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持有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通知,本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通知,本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对在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2年1月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44,892,7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15,914,20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0,806,953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4,892,752.00元变更为260,806,95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 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提示事项

  以上议案1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加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越

  电话:0370-7516686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71

  2、投票简称为:力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0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1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509.299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62元。截止2021年9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11,217,556.9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尾款20,7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到账为人民币290,462,839.92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729,649.66元,募集资金净额273,733,190.26元。

  截至2021年9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且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0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5,999,100.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7,577,469.82元,2021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以募集资金186,704,922.8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于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028,267.44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7,028,267.4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募集资金总额3,912,345,791.92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20,735,432.70元后的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891,610,359.22元,已由中信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为371903220610903的人民币账户、中信银行商丘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111101013100707684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账号为25610078801300003347的人民币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账号为254666058874的人民币账户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账号为15560000000317419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专户余额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相关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专户利息收入。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力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商丘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应在付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余额3,330,668,222.36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1,098,928,055.16元,差异原因主要系:

  (1)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其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2,224,535.65元,手续费2,590.81元,该事项影响净增加募集资金专户22,221,944.84元;

  (2)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120,000,000.00元,该事项影响净减少募集资金专户1,120,000,000.00元。

  (3)直接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150,000.00元,该事项影响净减少募集资金专户1,150,000.00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少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