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892,7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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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
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产品具有超硬、耐磨、抗腐蚀等优良性能,属于高效、高精、半永久性、环保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是生产用于高硬脆、难加工材料的锯、切、磨、钻等加工工具的核心耗材,终端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建材石材、勘探采掘、机械加工、清洁能源、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行业。同时,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持续挖掘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产品高灵敏、高透光、高功率、高热传导率和高电子迁移等热、光、电、声和化学性能优势,努力探索其作为功能性材料在新兴领域产业化应用的可能性。
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作为钻石消费领域的新兴选择可用于制作钻戒、项链、耳饰等各类钻石饰品及其他时尚消费品。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全球钻石消费市场变革契机,持续投入研发资源,提高培育钻石合成技术水平,将培育钻石研发向大颗粒、高品级、多颜色等方向不断突破,培育钻石业务将发展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中心,在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控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全套核心技术。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目前已形成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三大核心产品体系,产品结构丰富,协同效应明显,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在品级、稳定性、工艺适用性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公司在线锯用微粉以及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超细金刚石单晶、高品级大颗粒培育钻石等特种金刚石产品细分市场具备领先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材料战略发展规划和钻石消费市场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地处人造金刚石产业基地集群优势,一直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三大类,金刚石单晶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磨削级单晶、锯切级单晶和大单晶,金刚石微粉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研磨用微粉、线锯用微粉和其他工具用微粉。公司各类型人造金刚石产品在颗粒形貌、产品性能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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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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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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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采购生产设备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追认日常关联交易
因日常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采购生产设备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
公司在对相关交易自查时发现,公司于2022年四季度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超过上述审批金额。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生产设备实际合同金额为708万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超出预计发生额,特予以补充追认。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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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邵增明先生、李爱真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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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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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名称: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4MA9FBWYU66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四)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东区丹阳大道16号
(五)法定代表人:邵慧丽
(六)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七)成立日期:2020-06-29
(八)营业期限:长期
(九)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金刚石工具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十)股权结构:邵慧丽持股100%。
(十一)关联关系说明:商丘铭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商丘铭盛构成关联方。
(十二)履约能力分析:商丘铭盛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生产设备,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购设备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生效条件等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关联方识别、关联方清单维护及确认工作,并对关联交易进行跟踪,确保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合规履行。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采购生产设备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对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补充追认。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力量钻石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力量钻石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名,通讯出席董事4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的工作情况,编写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2年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邵增明结合2022年的外部环境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提交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241,381.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2,975,070.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15,698,965.1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111,971.0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892,75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查验,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2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铭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采购生产设备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对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补充追认。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邵增明、李爱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十五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向各位董事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前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公司本次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力量钻石郑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邵增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开区
持股比例及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100%持股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具体以公司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该变化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正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的工作情况,编写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2年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241,381.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2,975,070.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15,698,965.1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111,971.0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892,75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查验,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2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十五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向各位监事进行汇报。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该变化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8股;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241,381.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2,975,070.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15,698,965.1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111,971.0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892,75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方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0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度审计收费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少华,2005年9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桑东雪,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1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基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