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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上午11: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监事非本议案所涉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技术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诺澳”)、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诺泰诺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诺和”),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3年 3 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同时,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杭州诺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诺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诺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诺泰生物全资子公司;

  (2)担保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含本次担保授权期间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诺泰诺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鉴于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实际业务操作的便利,且部分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本次担保公司将提供超比例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公司下一次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授信、担保额度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668473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丰和路18号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13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13日至2027年02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澳赛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二)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28163241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注册资本:4,2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78号E座1201、1203室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31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31日至2045年03月30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医药技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2KLCPR6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501号银海科创中心14幢1001室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4日

  营业期限:2022年01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杭州诺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四)杭州诺泰诺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2KMBFN2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梓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501号银海科创中心14幢801室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26日

  营业期限:2022年07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机构如下: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诺泰诺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子公司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能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经董事会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谨慎决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35,000万元,风险相对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下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6%和4.42%。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公司下一次审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公司下一次审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当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400万元,其中,与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博思”)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与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贝药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新博思及华贝药业新增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4,4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方为参股公司新博思(公司持股15%)、华贝药业(公司持股11%),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向关联人采购货物及接受服务,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4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 2022年6月,公司投资并持股华贝药业11%股权后将华贝药业认定为关联方;2022年6月,公司将持有新博思45%的股权对外转让,转让后新博思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新博思认定为关联方。

  2、 2023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预计金额/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3、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新博思及华贝药业新增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24503447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桥梁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1日

  营业期限:2000年8月11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78号A座3层

  经营范围:服务: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动植物提取物、实验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除专控),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新博思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8T6AY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王科

  注册资本:2,809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24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4-4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华贝药业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博思与华贝药业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新博思15%股权,持有华贝药业11%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新博思和华贝药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新博思和华贝药业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及向新博思采购货物及接受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4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累计不超过4,400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唐擎先生、李小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李唐擎先生、李小华先生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

  李唐擎先生,1965年5月出生,美国国籍。北京大学化学系本科,美国莱斯大学,博士学位。李唐擎先生曾在诺华制药从事研发及项目管理工作近二十年,后续效力于药明康德、凯莱英等公司从事海外市场商务拓展十余年,历任Project Leader、Executive Director、Vice President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唐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唐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小华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具有近二十年原料药和制剂国内外销售经验,曾在普洛、先声、石药等公司先后担任欧盟市场部经理、国际业务总监、药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南京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肖爱东先生、崔传杨先生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南京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指派肖爱东先生、王建民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南京证券现指派王建民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崔传杨先生,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肖爱东先生、王建民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崔传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

  王建民先生,现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高级副总裁,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参与了奥联电子(30058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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