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3月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8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2月6日为授予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2月6日

  2、授予数量:200.00万股

  3、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人数:80人

  5、授予价格:21.72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天健验〔2023〕6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已收到8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3,44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1,44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己于202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0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则本激励计划应确认的费用为5,158.00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列支。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