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保持基金的平稳运行,根据《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10日起取消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925)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926)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交易限额、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自动升降级业务
本基金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即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不再把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不再把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自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925)销售服务费为0.25%/年,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926)销售服务费为0.01%/年。本基金取消升降级业务后,如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想享有B类基金份额较低销售服务费及收益机会,可先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业务后再办理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二、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单笔最低交易限额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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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方案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由5,000,000份调整为1份。
四、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系统和各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最低交易限额调整方案进行调整,但除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述最低金额/份额限制,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六、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公司有权对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升降级业务规则以及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对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取消升降级业务及调整A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3、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业务调整进行相应修订。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3月8日
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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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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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