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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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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7日下午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袁定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董事袁定江、张坚、王伟平、罗永根、马德华、王义波、杨远柱、林响,独立董事陈超、戴晓凤、高义生、李皎予、颜色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桑瑜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林响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志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

  本议案将在《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 同意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美元17,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外汇衍生品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1,144,800万元,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本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基于套期保值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并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退货率预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情况、销售退货率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和销售退货率预估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3年3月7日下午15: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光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毛长青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毛长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决策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毛长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毛长青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长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毛长青先生辞职起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公司副董事长袁定江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尽快完成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毛长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13%。辞职后,毛长青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毛长青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毛长青先生自2011年7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职务。毛长青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践行袁隆平院士“发展杂交水稻,造福世界人民”的执着信念追求,牢记“自2015年起,用10年时间进入全球种业企业前五强,打造民族种业航母,护航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为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变革、文化弘扬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毛长青先生在2019年1月至2023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推动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聚焦种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前瞻性布局生物育种,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毛长青先生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重视董事会集体决策,注重维护股东关系、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稳定,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独立性,持续推动公司不断向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毛长青先生的专业素养、工作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经公司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志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勇: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农学学士。曾就职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1月起,先后任职中信大榭开发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刘志勇先生在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1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业务基本情况: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基于套期保值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并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和日常业务需要,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财务稳健性,公司拟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与风险控制需要,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手方为资信较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前述原则,具体负责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风险控制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资信较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准备工作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于市场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公司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保值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套利;二是加强对外汇的研究分析,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三是外汇合同签订后,及时跟踪市场做好动态管理,根据交易方案设定风险预警线。定期与交易对象核对交易情况,分析评估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对于流动性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保值业务均以公司实际需求匹配,在决策时已合理规划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持有足额资金。

  (三)对于履约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保值业务交易对方均为资信较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二是交易存续期内,密切跟踪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四)对于内控风险,采取措施如下:一是严格按照已审议额度进行交易,具体业务办理前应有公司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二是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通过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于其他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与交易对方订立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由法律合规部门对外汇保值合同做合规审核。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和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和日常业务需要,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财务稳健性,公司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1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退货率预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情况、销售退货率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和销售退货率预估比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前后相关情况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比较表如下:

  ■

  对应收款项中,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判断依据此次不进行变更。

  (三)变更原因

  1、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为农户,由于受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粮食需求结构、价格等发生了一定变化,水稻等农产品价格低迷,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及种植效益相应发生了波动,使得公司的外部营商环境等也发生相应改变,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发生变化。

  2、为适应外部营商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整合持续得到完善,不断提升了水稻、玉米等产业板块在生产、加工、营销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程度,对应收款项的信用管理要求更加严谨。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原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不能反映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的变化。

  3、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提比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2021年度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计算。

  综上所述,本着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为使会计估计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精细化管理,公司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进一步细分,并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计师认为本次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后,预计公司2022年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将增加约0.90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0.90亿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实际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销售退货率预估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销售退货率预估变更前后相关情况

  变更前,公司参考同行业惯例做法,发货时预估销售退货率为“0”,退货实际发生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变更后,公司销售退货率预估按上一业务年度实际销售退货率进行预估。

  (三)变更原因

  1、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种业企业扶优扶强阵型名单,按品类进行划分,为了突出公司各品类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需要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标。

  2022年8月,公司及多家子公司的水稻、玉米、蔬菜、杂粮品类分别入选了国家种业强优势与补短板阵型企业,其中,公司同时入选了水稻品类强优势阵型和玉米品类补短板阵型,子公司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湖南湘研种业有限公司入选蔬菜品类破难题阵型,子公司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入选杂粮品类补短板阵型;为了突出公司各品类在行业中的地位,需要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标。

  2、由于公司作物品类较多、业务体系相对复杂,主营业务品类包括水稻、玉米、蔬菜瓜果、向日葵、小麦等农作物种子;种子产品销售具有跨季度、跨周期的特点,不同作物品类其生产与销售均具有季节性,通常当年第四季度销售占全年销售收入的65%以上,而退货在下一年度发生。公司无法在当年对整体销售退货率进行合理估计,因此,在以前年度对销售退货率预估按同行业惯例处理方式预估为“0”。

  3、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推进业务品类整合,水稻、玉米等产业板块在生产、加工、营销等方面的协同加强。在水稻种子板块,公司将原湖南亚华种业有限公司、湖南百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新桥)种业有限公司和湖南优至种业有限公司五大产业主体整合成立亚华水稻事业部,建立杂交水稻产业市场管理组织体系,加快产业运营转型升级;在玉米种子板块,公司玉米种子主体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重点推广五大品牌新品种和SAVE营销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资源重组、协同作战新模式。业务模式的顺利整合,为公司销售退货率预估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4、公司深化数字化管理,持续深化ERP转型升级。

  2020年以来,公司ERP系统全面上线,实现了科研、生产、营销、财务、信息五大模块在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行,在规范关键业务流程、统一关键数据的基础上,提供种业全流程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使得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借助ERP业财一体化,同品类产品的产业协同进一步加强。经过2021-2022年完整业务年度的运行,公司具备了对种子销售退货率准确估计的条件。

  5、公司本次拟变更的销售退货率根据上一业务年度,各产业公司分品类的实际销售退货率进行预估,2021-2022业务年度综合退货率约为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在合理区间。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稻种子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销售退货率在10%左右,玉米种子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销售退货率在4%左右,主营业务品类不同的上市公司其销售退货率预估存在显著差异,部分种业上市公司2019-2021年度销售退货率预估明细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计算。

  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经营的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对销售退货率预估的处理方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对销售退货率预估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计师认为公司本次销售退货率预估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根据上一业务年度各产业公司分品类的实际销售退货率,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拟变更的销售退货率综合退货率约为5%,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约1.95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0.98亿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实际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与销售退货率预估,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实际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了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规定,调整依据充分,理由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更适用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由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了充分了解,并出具了《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2-30号),认为公司本次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2-30号)。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1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徐博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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