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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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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淳安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鹏扬淳安66个月债券C成立至今无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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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8日起,投资者可到以下销售机构办理如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以上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费率计算、办理规则及程序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以上销售机构的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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