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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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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3-00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于202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候选人Lee Edwards 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Lee Edwards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Lee Edwards 先生简历:1964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1992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至2021年3月,任职于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北京),律师、合伙人、高级顾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23-00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3-00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胡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红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胡红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胡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监事会对胡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Lee Edwards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23年3月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同意Lee Edwards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并由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Lee Edwards 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附件:Lee Edwards 先生简历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7日

  Lee Edwards 先生简历

  Lee Edwards 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1992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至2021年3月,任职于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北京),律师、合伙人、高级顾问。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3-00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07)。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3-00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2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2日

  至2023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于2023年3月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4477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201证券办公室

  3、 邮政编码:231283

  4、 联系人:  孙亚萍

  5、 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 电子邮箱: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惠而浦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惠而浦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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