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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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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添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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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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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s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在封闭期结束之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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