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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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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特许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已基本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能源结构调整、环保治理要求以及双碳目标等政策带动,我国天然气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党和国家多个纲领性文件中都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简称“《规划》”),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我国要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2022年10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通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要立足自身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持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必要支撑,是实现“双碳”目标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22年,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以及国内疫情扰动的不利局面下,全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仍与2021年基本持平,显示了我国天然气消费的韧性以及未来的潜力。随着国内经济稳步恢复,各行业用气意愿和用气需求将明显回升,预计2023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将重回增长趋势。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0亿元,同比增长8.3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亿元,同比下降27.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书面递交、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总经理薪酬15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薪酬100万元/年(税前),董事会秘书薪酬82.64万元/年(税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董事王东海先生、韩啸先生、白恒飞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情况: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票回避   表决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年(税前);公司不向其他董事支付董事薪酬。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0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7票回避

  12、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0亿元,净利润7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东海先生、韩啸先生回避表决。《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   表决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65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第三次回购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9、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将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0、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书面递交、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向监事支付监事津贴。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0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票回避

  8、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0亿元,净利润7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1,193,111.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1,529,092.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3,010,801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2,155,991股后应分配股数共1,340,854,81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128,221.5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海先生、韩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2023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因疫情影响,部分预计项目没有开展所致。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永清县益昌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江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周转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2、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4日

  营业场所:永清县益昌大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园区建设与开发;现代农业、旅游开发;土地整理、土地流转服务;酒店管理、物业服务;房屋销售、出租、中介服务;建材批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3、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营业场所:永清县金雀花园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东江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代办移动通信业务:办理装机入网业务、销售预付费卡、充值卡、话费收取、授权办理的其他业务;代收水电费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鉴于上述相关融资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川能源”)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650,000万元。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81,127.9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3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额度如下:

  ■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二)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三)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四)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五)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六)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七)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八)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九)北京冀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十)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十一)监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十二)献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十三)涿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十四)浙江冀全贸易有限公司

  ■

  注:上述财务数据系被担保人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年度担保预计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担保预计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81,12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53%;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61,12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9%。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主营业务发展及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获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现金管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杜绝投机行为,并在必要时接受专业证券投资机构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证券投资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公司利益。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良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为本公司同行业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洪勇

  ■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昀

  ■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1年7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2022年7月11日,公司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155,991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31,35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22,155,991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3%。公司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事项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3,010,801股变更为1,340,854,81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63,010,801元变更为人民币1,340,854,81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7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7项议案回避股东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王东水、王文泉、韩啸、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8项议案回避股东为马福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 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联系人:许健

  联系电话:010-85670030

  电子信箱:baichuandsh@163.com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和时间

  1、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公司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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