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225,53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7%。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30,578,784股减少为1,425,353,24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30,578,784元减少为1,425,353,248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3月6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9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并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2019年12月18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3,90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2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9.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9,915,924.09元(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提示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1,31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77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7.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0,206,28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5,225,53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3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30,578,784股减少为1,425,353,24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30,578,784元减少为1,425,353,248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孙旭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旭东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孙旭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孙旭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经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智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胡智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展期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44.76万元,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翼先生、郭萌先生回避了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近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攸县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桑德顺宝化成株式会社拟与关联方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相关债权债务抵销完成后,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应付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440,273.97元。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旨在有效化解部分应收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由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亦不涉及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申请于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简历

  胡智波先生,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西南大区总经理职务等职务。2016年3月至2021年8月曾担任江苏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高级经理、宁波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截止目前,胡智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智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年3月6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展期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44.76万元,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房祎先生回避了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旨在有效化解部分应收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向启迪科服申请对剩余借款本金24,410万元展期一年,利率保持6.5%/年(单利)(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以及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展期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44.76万元,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

  2、截至目前,启迪科服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翼先生、郭萌先生以及关联监事房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按照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和利率上限计算,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不超过18,54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本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8006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5层150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90.090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持有其67.313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目前,启迪科服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启迪科服总合并口径资产为4,232,065.65万元,净资产为1,762,089.23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99,734.57万元,净利润-10,100.7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启迪科服总合并口径资产为4,679,536.10万元,净资产为1,803,135.37万元,2021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2,043.50万元,净利润-651,637.40万元(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启迪科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启迪科服于2021年1月22日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启迪科服申请10亿元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指定用于公司经营性支出,借款期限一年。2022年4月,公司向启迪科服申请对剩余借款本金24,410万元展期一年,利率保持6.5%/年(单利)。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展期合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44.76万元,共计产生利息人民币4,334.32万元,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展期的年利率为6.5%,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

  五、借款展期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双方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447,575.00元,共计产生利息人民币43,343,161.40元。

  2、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

  3、展期期间,甲方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利随本清,利息于到期日一次付清。展期期间乙方可随时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利率不变,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4、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本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做约定的,依照原协议执行。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完成签署,自展期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借款展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攸县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桑德顺宝化成株式会社拟与关联方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易”)、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固废”)共同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本项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四节-关联交易暨《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2、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北京新易、武汉生态、蒙东固废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新易、武汉生态、蒙东固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院2号楼19(16)层06

  法定代表人:李卓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9589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

  关联关系:北京新易控股股东城发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新易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新易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新易总资产为1,789.19万元,净资产为-1,543.83万元,负债为3,333.01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新易总资产为149,889.60万元,净资产为144,929.74万元,负债为4,959.86万元。

  北京新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B地块二期B1栋4层东面40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岳凤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LNL03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84.904118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经营;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不含报废汽车、生产性废旧金属)等。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武汉生态控股股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武汉生态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生态总资产为33,659.16万元,净资产为28,745.07万元,负债为4,914.09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武汉生态总资产为37,066.69万元,净资产为32,329.97万元,负债为4,736.72万元。

  武汉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平安村

  法定代表人:麻成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678302484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医疗废弃物处置、运输、贮存、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修复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蒙东固废间接控股股东为城发环境,其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蒙东固废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蒙东固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东固废总资产为24,360.01万元,净资产为3,832.63万元,负债为20,527.38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蒙东固废总资产为23,991.81万元,净资产为4,119.51万元,负债为19,872.30万元。

  蒙东固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不涉及交易定价。

  四、关联交易暨《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易”)

  乙方: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启迪循环”)

  丙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迪环境”)

  丁方: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启迪”)

  戊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简称“北京研发”)

  己方:攸县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攸县启达”)

  庚方:桑德顺宝化成株式会社(简称“桑德顺宝”)

  辛方: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启迪再生”)

  壬方: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

  癸方: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固废”)

  鉴于

  1、北京新易对启迪环境享有 274,475.17 元债权;

  2、北京新易对浙江启迪享有 471,234.30 元债权;

  3、北京新易对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享有 31,121.00 元债权;

  4、北京新易对启迪循环享有 190,394.96 元债权;

  5、北京新易对攸县启达享有 7,865.50 元债权;

  6、北京新易对桑德顺宝享有 2,597.08 元债权;

  7、武汉生态对启迪再生 6,686,881.43 元债权;

  8、启迪环境对北京新易享有 47,296.00 元债权;

  9、启迪环境对蒙东固废享有 11,094,230.00 元债权;

  10、北京研发对北京新易享有 43,383.08 元债权;

  11、启迪再生对北京新易享有 1,639,934.33 元债权;

  12、启迪再生对蒙东固废享有 8,280,000.00 元债权。

  以上各方对“鉴于条款”所列事项确认无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

  充分友好协商,就各方债权债务转让与相互抵销清偿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北京新易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 1 项至第 6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蒙东固废。

  (二)武汉生态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 7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蒙东固废。

  (三)启迪再生同意受让鉴于部分所述第 1 项至第 2 项、第 4 项至第 6 项的全部债务,同时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加入第 3 项债务,蒙东固废作为债权人同意启迪再生受让该等债务及加入前述债务。

  (四)启迪环境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8项、第9项债权全部转让给启迪再生。

  (五)北京研发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10项债权全部转让给启迪再生。

  (六)蒙东固废同意受让鉴于部分所述第8项、第10项、第11项的全部债务,启迪再生作为债权人同意蒙东固废受让该等债务。

  (七)第一条至第六条所述债权债务转移完成后,蒙东固废对启迪再生享有7,664,569.44元债权,启迪再生对蒙东固废享有21,104,843.41元债权。启迪再生、蒙东固废同意对以上债权债务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完成后,蒙东固废欠付启迪再生13,440,273.97元,蒙东固废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向启迪再生支付完毕。

  (八)各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无任何异议。

  (九)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及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十)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旨在有效化解部分应收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法人北京新易、武汉生态、蒙东固废(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旨在有效化解部分应收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为关联交易,与提案1.00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2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启迪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环境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