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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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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李宏先生、余锦先生、独立董事张燎先生、华强女士、吕慧先生、骆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申请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贷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申请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编制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关联董事郭敬谊先生、李宏先生、余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余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江皓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同意提名江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 3:00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

  余锦先生简历

  余锦,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中山人,中共党员,香港理工大学酒店与旅游业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曾任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0,900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皓先生简历

  江皓,男,1981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一部总经理助理。

  江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山公用”)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陶兴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晖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同意补选陆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期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爱华,女,1976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佛山人,群众,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经理主持财务金融部工作,履行经营部经理职责;现任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经营管理中心临时负责人。

  陆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申请城区

  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贷款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参与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公司联合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了“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55.6亿元,特许经营期30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申请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和排水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或由其作为牵头人的银团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用于排水特许经营项目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到期日,信用结构为质押担保,排水公司以其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本项目《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意由公司和排水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开行广东省分行或由其作为牵头人的银团申请建设期短期贷款不超过8.5亿元用于排水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期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信用结构为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贷款事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分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 年与关联方(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江河”)、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东公司”)、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岸公司”)、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供水”)、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港”)、中山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温泉”)、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城”)、中山岐江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江游”)、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德科技”)、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取水口公司”)、中山市全禄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禄自来水厂”)、中山市安瑞健康驿站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驿站”)、中山市汇安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安文旅”)、中山市雍汇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汇文旅 ”)、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产业”)、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属经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665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10,63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超过5,85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不超过865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不超过320万元。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839.89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敬谊、余锦、李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劲松

  注册资本:¥2,769,302,944.00

  主营业务:对直接只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655,631.78万元,净资产1,818,165.42万元,1-9月收入185,329.04万元,净利润59,449.75万元。

  (2)关联方: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286,500,000.00

  主营业务:承接岐江河环境治理项目;岐江河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营运管理。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6楼附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43,842.01万元,净资产30,981.43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3)关联方: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林

  注册资本:¥110,500,000.00

  主营业务:市政污泥、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投资沼气生产和销售项目;销售:营养土、营养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下围生态环保产业园内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0,676.55万元,净资产4,059.47万元,1-12月收入7,066.76万元,净利润-656.06万元。

  (4)关联方: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800,000.00

  主营业务:关前商场从事商业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餐饮服务(奶茶);车辆停放。

  住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号(行政楼二楼、联检楼一、二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375.96万元,净资产158.61万元,1-12月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07.92万元。

  (5)关联方: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主营业务:天然水收集及分配;中山市南部三镇取水口上移工程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8楼806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47,026.06万元,净资产 500.00万元,1-12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0万元。

  (6)关联方: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8,900,000.00

  主营业务:客运港投资建设。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3楼304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33,460.31万元,净资产19,793.07万元,1-12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27.49万元。

  (7)关联方:中山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

  注册资本:¥30,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城市基础设施。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主楼302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0,648.85万元,净资产20,506.52万元,1-12月收入530.69万元,净利润96.61万元。

  (8)关联方: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诚

  注册资本:¥550,000,000.00

  主营业务:旅馆;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干洗服务;食品流通;日用品零售;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提供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住址: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48,154.82万元,净资产45,528.30万元,1-12月收入5,824.56万元,净利润-6,100.17万元。

  (9)关联方: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28,000,000.00

  主营业务:经营旅游景点、游乐设施、停车场、餐饮服务及附设商场(零售旅游纪念品)。

  住址: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061.88万元,净资产-5,224.65万元,1-12月收入660.88万元,净利润-915.77万元。

  (10)关联方:中山岐江旅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立建

  注册资本:¥50,230,000.00

  主营业务: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投资旅游业;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旅行社;餐饮服务;经营营业性用途出租。

  住址:中山市西区西苑社区蓝波路下闸排水站南50米。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12.92万元,净资产-1,143.33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85.49万元。

  (11)关联方: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宇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等。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5楼505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115.65万元,净资产4,651.30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198.70万元。

  (12)关联方: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运营中山市取水口迁移工程项目;天然水收集及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五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3,391.23万元,净资产557.17万元,1-12月收入298.00万元,净利润58.55万元。

  (13)关联方:中山市全禄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

  注册资本:¥3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自来水生产业;供水技术咨询;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水环境监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主楼301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6,994.36万元,净资产6,988.63万元,1-12月收入67.92万元,净利润-320.17万元。

  (14)关联方:中山市安瑞健康驿站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诚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外卖递送服务;洗烫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理发服务。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9号财兴大厦南座4层401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277.42万元,净资产1,085.49万元,1-12月收入302.64万元,净利润85.49万元。

  (15)中山市汇安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瑞光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餐饮经营及管理;民宿服务;住宿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的开发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旅游用品、日用品、工艺品、鲜活食用农产品;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景区开发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大涌镇双桂下街33、34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673.87万元,净资产628.88万元,1-12月收入1.79万元,净利润-21.12万元。

  (16)中山市雍汇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彩琴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民宿;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旅游业务;停车场服务。

  住址: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务仁巷2号之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983.59万元,净资产971.32万元,1-12月收入12.25万元,净利润-28.68万元。

  (17)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立建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办实业,对授权经营的企业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五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478.44万元,净资产-5,873.00万元,1-12月收入80.69万元,净利润-76.71万元。

  (18)中山市侨属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念慈

  注册资本:¥100,000.00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 住发,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法律咨询 (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计算机及通讯(按营业执照内容列示)。

  住址:中山市西区富华道一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602.52万元,净资产-564.05万元,1-12月收入212.32万元,净利润-204.48万元。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21,087,664.00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9,025,677.94万元,净资产12,245,326.77万元,1-9月收入1,751,505.92万元,净利润589,393.3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投控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投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的规定,投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岐江河、民东公司、客运港、取水口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客运港公司及取水口公司是控股股东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的规定,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客运港公司及取水口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南部供水、中山温泉、影视城、岐江游及汇德科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部供水、中山温泉、影视城、岐江游及汇德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投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的规定,南部供水、中山温泉、影视城、岐江游及汇德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口岸公司、基础设施、全禄自来水厂、安瑞驿站、旅游产业、侨属经济、雍汇文旅及汇安文旅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口岸公司、基础设施和安瑞驿站100%股权,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侨属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侨属经济100%股权,投控集团实际控制企业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全禄自来水厂、旅游产业100%股权,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全资控股雍汇文旅和汇安文旅,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的规定,口岸公司、基础设施、全禄自来水厂、安瑞驿站、旅游产业、侨属经济、雍汇文旅及汇安文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广发证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0.3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为广发证券的非独立董事,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广发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投控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施工、环保咨询、物业管理服务等300万元,向关联人接受收取管理费劳务20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185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18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投控集团提供的工程施工、环保咨询、物业管理服务等劳务641.34万元,向投控集团承租资产154.48万元,向投控集团出租资产150.13万元。

  (2)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岐江河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5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岐江河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交易为13.47万元。

  (3)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民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沼液处理、污泥运输、环保咨询、物业管理服务等劳务共91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污泥处理服务4,5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民东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沼液处理、污泥运输、环保咨询、物业管理服务等劳务共713.80万元,向民东公司购买污泥处理服务2,675.19万元。

  (4)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口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1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口岸公司发生的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1.72万元。

  (5)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南部供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运维及物业管理服务42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3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南部供水发生的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23.8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6.1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830.69万元。

  (6)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客运港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客运港发生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79.57万元。

  (7)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基础设施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3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6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39.43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557.22万元。

  (8)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中山温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8,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7,216.05万元。

  (9)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影视城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服务等劳务22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105.46万元。

  (10)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岐江游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11.85万元。

  (11)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全禄自来水厂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3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273.27万元。

  (12)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取水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劳务5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劳务1.03万元。

  (13)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汇德科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1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汇德科技发生的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3.73万元。

  (14)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旅游产业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劳务3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旅游产业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劳务的交易1.65万元。

  (15)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侨属经济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劳务45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侨属经济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劳务的交易3.99万元。

  (16)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安瑞驿站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6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安瑞驿站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交易96.97万元。

  (17)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汇安文旅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3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汇安文旅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的交易3.08万元。

  (18)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雍汇文旅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3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雍汇文旅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的交易187.15万元。

  (19)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广发证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接受债券承销服务15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8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广发证券发生的向关联人承租资产的交易38.68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并须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受部分公司业务超预期及采购主体变更等影响,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拟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上,我们认可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故议案2、3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17日,8:30-17: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青民、严世亮

  电话:0760-88389268、0760-89889053

  传真:0760-888300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chengqm@zpug.net、yanshl@zpug.net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6.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5”,投票简称为“公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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