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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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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自2022年11月起实施,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07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1月起,公司所属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由15元/吨提至30元/吨;涉及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的煤化工子公司按照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该通知调整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吨煤由30元调整到50元、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

  (2)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

  (3)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4)露天矿吨煤5元。

  多种灾害并存矿井,从高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2.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调整到4.5%提取;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调整到2.25%提取;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调整到0.55%提取;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自2022年11月起,公司所属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由15元/吨提至30元/吨;涉及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的煤化工子公司按照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自 2022年11月起实施,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07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公司调整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对该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认为:此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加大了安全生产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此次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或“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给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119,962.22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所持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西矿业”)100%股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6亿元,占比24%,参与设立开滦汇鑫投资(天津)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汇鑫基金”)。

  ●风险提示:由于中迅公司尚未正式运营,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和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一、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建设高速动模型测试中心项目的议案》。据此,2022年10月,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共同组建了中迅公司,并以中迅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高速动模型测试中心项目。

  中迅公司成立后,河北动墨由于内部合伙人出现分歧,未能按照章程规定期限按期出资,且不能承诺出资到位的具体期限,导致高速动模项目推进受到影响。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60%股权全部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就此转让事项,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0.00万元。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系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三)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为“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下”,因此,此项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119,962.22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开滦集团所持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2023年2月28日,开滦集团持有公司76,401.8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1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开滦排水公司是开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开滦排水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000241267

  注册资本:31,441.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路南区新华东道70号

  法定代表人:潘高峰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17日

  营业期限:1998年08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开滦集团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滦排水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6,585.23万元,负债总额84,281.60万元,所有者权益32,303.63万元;2022年,开滦排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30.29万元,利润总额535.38万元。截至2023年1月31日,开滦排水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1,665.91万元,负债总额79,428.22万元,所有者权益32,237.69万元;2023年1月,开滦排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5.91万元,利润总额-87.11万元。

  开滦排水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经营活动有重大违法行为而应被有权机构查封、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60%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5MAGIFAY99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荆各庄矿内

  法定代表人:周红军

  注册资本:1,4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60%的股权、河北动墨持有40%股权。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冀A200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迅公司资产总额22.07万元、负债总额22.0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00万元;收入和利润均为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定价方法和结果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委托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立千评估”),对中迅公司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河北立千评估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中迅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3]第010号),采用资产基础法,中迅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评估价值0.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由于中迅公司刚刚成立,尚未经营,无历史经营数据,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不能可靠预计,未来的收益、风险尚不能合理量化以及在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收益法、市场法不适用。中迅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评估人员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中迅公司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2)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3)评估结论

  中迅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2.07万元,评估价值2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2.07万元,评估价值2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评估价值0.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所持中迅公司股权价格,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0.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3月3日,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签署《中迅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一)交易各方

  转让方: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标的公司: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1. 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河北立千评估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立千评报字[2023]第010号《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迅公司60%股权评估价值为0.00万元。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0.00万元。

  2.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

  转让价格为0.00万元,不涉及资金往来。

  3.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中迅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中迅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义务,随股权转让由乙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乙方承认中迅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四)盈亏分担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中迅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中迅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五)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不再持有中迅公司股权,对中迅公司的出资义务和相应权利转移给开滦排水公司,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

  由于中迅公司尚未正式运营,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和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系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119,962.22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开滦集团所持林西矿业100%股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6亿元,占比24%,参与设立汇鑫基金。

  上述收购林西矿业100%股权和参与设立汇鑫基金事项均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林西矿业不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6%,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了《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中国信达计划自2022年11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755,997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按照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信达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2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中国信达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该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国信达不属于开滦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中国信达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应披露之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国信达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中国信达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3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公司关于调整机关职能部门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管理职能建设,提升公司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对公司证券部、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煤化工事务部机关职能进行调整,增设“资本运营部”、“法律事务部”、“节能环保部”、“总调度室”,负责公司资本运营和股权管理、法治建设和案件管理、节能环保、生产调度指挥等工作;将“安全督察部”更名为“安全监察部”。

  (三)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自2022年11月起,公司所属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由15元/吨提至30元/吨;涉及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的煤化工子公司按照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07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公司调整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对该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认为:此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加大了安全生产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临2023-007”。

  (四)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系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投资的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成立后,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由于内部合伙人出现分歧,未能按照章程规定期限按期出资,且不能承诺出资到位的具体期限,高速动模项目推进受到影响。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将所持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就此转让事项,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8”。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3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次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临2023-007”。

  (二)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投资的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成立后,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由于内部合伙人出现分歧,未能按照章程规定期限按期出资,且不能承诺出资到位的具体期限,高速动模项目推进受到影响。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将所持中迅公司6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就此转让事项,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8”。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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