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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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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陈国军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郑温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郑温雅女士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郑温雅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立鑫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指定王立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王立鑫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立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立鑫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指定王立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文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开挂牌价格将以标的资产包对应的评估结果7,521.04万元为底价,挂牌期满后若出现无投资者摘牌的情形,将按照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继续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议案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促进主业快速稳定发展,公司拟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7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立鑫,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冀中能源集团产权与资本运营部主任科员,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经营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兼财务部副部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冀中能源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正职级),华北制药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河北物流集团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王立鑫先生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之一;近三十六个月,除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两次通报批评处分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文赞,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峰峰集团羊渠河矿财务科科长,峰峰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会计师、副部长、规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部部长,冀中能源集团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冀中能源集团财务部部长。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

  和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资产转让存在着公开征集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交易失败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所持涉及河北金牛邢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北煤业”)的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开挂牌价格将以标的资产包对应的评估结果为底价。

  2023年3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包基本情况

  1、公司所持部分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邢北煤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金牛邢北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2746898435P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长信林场

  注册资本:3022.22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贵军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专用设备租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机动车维修;通用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能力:45万吨/年。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邢北煤业100%股权。

  (二)标的资产包评估情况

  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包已经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立千评报字[2022]第07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

  1、拟转让的公司债权评估情况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拟转让的公司债权账面价值39,044.78万元,采用成本法后的评估值为39,044.7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2、邢北煤业公司股权评估情况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邢北煤业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5,114.91万元,总负债40,178.95万元,股东权益-35,064.04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8,283.29万元,总负债39,807.03万元,股东权益-31,523.74万元,增值3,540.30万元,增值率10.10%。具体情况如下:

  ■

  3、标的资产包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标的资产包审计情况

  邢北煤业的财务状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C025625号)。

  (四)标的资产包挂牌底价

  经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后的标的资产包评估价值为7,521.04万元,以此确定本次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挂牌底价为7,521.04万元。

  (五)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出售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履行公开挂牌手续。挂牌期满后若出现无投资者摘牌的情形,将按照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继续挂牌转让。同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

  (七)本次资产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地质条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邢北煤业已于2015年1月起开始停产,且至今未能复产。公司委托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邢北煤业公司复采复产进行了论证,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北煤业复产及邢北北井开发建设可行性评价报告说明书》,该报告综合分析,邢北煤业复产不可行,邢北北井单独新建或利用邢北煤业改扩建也不可行。经综合分析对比,公司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标的资产包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

  通过本次资产转让,公司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评估确定的资产价值为基础,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对资产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稳定运营,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上述资产转让的议案。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大连

  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促进主业快速稳定发展,公司拟向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经自查,公司的地域范围、资质、财务状况及其他条件均符合大商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事宜,并授权公司运销分公司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申请焦煤交割库事宜,有利于体现公司在煤炭行业内的综合实力及权威性,增强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品种定价权,为公司带来仓储等经济效益,对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申请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需以大商所审核通过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3月17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鑫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1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公司财务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原因,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郑温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郑温雅女士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温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郑温雅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郑温雅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的稳定及规范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立鑫先生为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王立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待王立鑫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王立鑫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wlcq118@163.com;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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