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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09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青岛上实中心T3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3名,董事相华先生、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孙芳龙先生、许树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高产能效益,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公司拟在浙江省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一期项目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端工业工程链系统、链式智能物流装备、汽车链系统、车辆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变速自行车链系统等链系统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金玉谟

  4、出资比例:公司持股100%。

  5、经营范围: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设立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以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3、项目用地:拟选址于德清县城北工业园砂村区地块

  4、项目投资:约为22亿元人民币

  5、项目建设周期:土地摘牌后24个月内竣工投产,投产后24个月内达产(达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申请适度延期)。

  6、项目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拟投资约22亿元人民币(包含土地出让款、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用地约300亩(具体以土地摘牌为准),建设约40万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以新建10条链式智能工业工程物流装备产线、5条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产线及5条自行车链传动产线(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

  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是以车辆链系统、农业机械链系统以及工业设备链系统为主导产品的大规模、专业化的生产制造企业。高端链系统和智能物流装备市场前景广阔,应用场景较为丰富,包括传动输送部件、自动搬运装备、举升装备、自动分选装备及其系统总成等,随着工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链传动行业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加快了产品创新研发和转型升级,不断加大科技含量与高附加值链系统产品的研发力度。巨大的全球汽车保有量及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的需求增长为链传动正时系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汽车行业对高品质汽车发动机链系统依然有刚性需求,为更好的和市场相吻合,公司逐渐向提供完整的汽车链系统能力靠拢。

  (2)公司具备技术、生产、质量管理等基础,作为链传动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在链传动领域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工艺升级,突破自身技术瓶颈,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链传动行业重点出口基地、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山东省链传动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公司拥有20多年的动力传动和输送研发与生产经验,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并已通过多项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全面推行精益生产模式,设置了精细的生产管理流程和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

  (3)公司具有坚实的客户基础和成熟的营销模式,公司不仅为多家知名厂商提供配套产品,同时在售后市场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售后维修经销网络,与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多品类、全系列的高端链系统产品和服务,具备了广泛的品牌知名度,有助于推广产品、赢得客户,为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奠定基础。本次项目落地投产后,公司将为客户提供从链条到链系统再到输送装备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根据上下游行业集聚情况拟在浙江省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通过规模化投入以提升技术水平和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产品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延伸与发展,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项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项目建设用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区域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提前筹划,积极协调并推动项目的进展。

  2、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等风险。

  3、资金筹措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且若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可能将存在一定的资金的压力及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技术替代、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变化等诸多影响因素。此外,如果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造成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被延长、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效果,都将会导致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掌握相关行业发展政策,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实时关注投资项目进展和市场情况,判断项目前景和预期收益。另外,公司也将通过整合优质资源,积极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拟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一期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0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系公司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框架性投资意向,具体合作细则由具体投资协议约定,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用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协议预计的投资总额较高,主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若投资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事项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一、项目合作协议概述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高产能效益,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拟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在德清县城北工业园砂村区块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端工业工程链系统、链式智能物流装备、汽车链系统、车辆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变速自行车链系统等链系统产品。

  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总投资约55亿元人民币,合计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20亩,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投资数量以项目备案为准。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固定资产约2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用地约300亩,建设约40万平方米厂房、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等,以新建10条链式智能工业工程物流装备产线、5条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产线及5条自行车链传动产线(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后续项目进展待一期项目实施完成后,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产能需求情况而定。

  公司拟在浙江省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开展相关业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介绍

  1、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机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

  3、机构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合作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地方国家机构,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为框架性投资意向协议,具体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投资规模、实施进度等)应按照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项目备案以及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为准。

  1、投资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为5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投资数量以项目备案为准。合作项目由乙方在浙江省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实施。

  2、选址和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约520亩(具体以土地摘牌为准),地块选址位于德清县城北工业园砂村区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甲方确保净地出让。

  新增工业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招拍挂”,土地价格以摘牌价为准,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土地价款,办理摘牌手续。

  乙方应确保新增工业用地符合德清县及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关于标准地的相关规定,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500万元/亩、年土地产出不少于600万元/亩、年税收不少于36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1.8(单层厂房层高达到10.2米,计容面积可按三层计算)能耗、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指标具体以标准地合同为准。

  3、项目政策支持

  本项目享受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出台的最新相关政策从高从优享受,不得重复。

  4、各方权利义务

  4.1合作双方共同推动合作项目建设及发展,乙方应于土地出让之前将土地出让保证金足额缴纳至国土部门指定的账户,在土地成交后,将土地出让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缴纳至指定账户。具体以标准地出让协议为准。

  4.2甲方应成立相应的服务专班,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全程代理服务,确保本项目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

  4.3乙方的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项目在动工兴建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及环保“三同时”,并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标准处理并达标。

  4.4乙方项目须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德清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

  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5.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于中国法律管辖。

  5.2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它

  6.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订,经双方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及有利于促成合作的原则,以公平、平等和适当的方法协商解决。本协议为框架性投资意向协议,具体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投资规模、实施进度等)应按照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项目备案以及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为准。

  6.2本协议生效后,发生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需要对本协议作出的任何形式的变更的事宜或情形,或按本协议规定发生任何须由双方及其相关方履行义务的事宜或情形,一方应于该等事宜或情形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双方。

  6.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具体仅限于:自然灾害、法律法规的重大变更),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可予以中止履行,并自动延长履行期限,延长的时间与该中止期限相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其他双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发生时间的有效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尽快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有关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如不可抗力持续严重影响本协议重要义务的履行达三个月,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日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延伸与发展,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若项目成功落地实施并投产运营,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系公司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框架性投资意向,具体合作细则由具体投资协议约定,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用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协议预计的投资总额较高,主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若投资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事项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签订和披露重大的框架合同或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董事、副总裁陈立鹏先生,董事、副总裁牟家海先生,董事相华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林坤先生,副总裁徐大志先生,副总裁刘毅先生,上述股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林坤先生,副总裁徐大志先生,副总裁刘毅先生、董事相华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3)。董事、副总裁陈立鹏先生,董事、副总裁牟家海先生,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形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本协议签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拟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3月15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11:30及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林坤、张妮娜

  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3”,投票简称为“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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