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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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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 2023-01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

  公司控股股东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云蓝”)、林万明先生、曹亮先生通过优先配售合计认购“特纸转债”5,296,680张,占发行总量的79.06%。其中赵磊先生认购2,001,880张,占发行总量的29.88%;赵晨佳女士认购1,327,250张,占发行总量的19.81%;赵云福先生认购1,023,660张,占发行总量的15.28%;林彩玲女士认购837,540张,占发行总量的12.50%;宁波云蓝认购64,810张,占发行总量的0.97%;林万明先生认购20,770张,占发行总量的0.31%;曹亮先生认购20,770张,占发行总量的0.31%。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4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云蓝、林万明先生、曹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特纸转债”670,180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减持后控股股东赵磊先生持有“特纸转债”1,614,000张,占发行总量的24.09%、赵晨佳女士持有“特纸转债”1,327,250张,占发行总量的19.81%、赵云福先生持有“特纸转债”885,820张,占发行总量的13.22%、林彩玲女士持有“特纸转债”758,390张,占发行总量的11.32%;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持有“特纸转债”20,760张,占发行总量的0.31%、宁波云蓝持有“特纸转债”20,280张,占发行总量的0.30%、曹亮先生不再持有公司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云蓝、林万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特纸转债”1,257,280张,占发行总量的18.77%。减持后控股股东赵磊先生持有“特纸转债”1,303,780张,占发行总量的19.46%、赵晨佳女士持有“特纸转债”1,025,800张,占发行总量的15.31%、赵云福先生持有“特纸转债”559,160张,占发行总量的8.35%、林彩玲女士持有“特纸转债”459,720张,占发行总量的6.86%;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持有“特纸转债”20,760张,占发行总量的0.31%、宁波云蓝不再持有公司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特纸转债”1,120,950张,占发行总量的16.73%。减持后控股股东赵磊先生持有“特纸转债”1,025,890张,占发行总量的15.31%、赵晨佳女士持有“特纸转债”616,980张,占发行总量的9.21%、赵云福先生持有“特纸转债”233,750张,占发行总量的3.49%、林彩玲女士持有“特纸转债”350,890张,占发行总量的5.2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持有“特纸转债”20,760张,占发行总量的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特纸转债”898,580张,占发行总量的13.41%。减持后控股股东赵磊先生持有“特纸转债”532,180张,占发行总量的7.94%、赵晨佳女士持有“特纸转债”384,680张,占发行总量的5.74%、赵云福先生持有“特纸转债”174,780张,占发行总量的2.61%、林彩玲女士持有“特纸转债”237,290张,占发行总量的3.5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持有“特纸转债”20,760张,占发行总量的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特纸转债”688,610张,占发行总量的10.28%。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张

  ■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减持完成后,控股股东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合计持有“特纸转债”661,080张,占发行总量的9.87%。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主要从事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多年的产业深耕,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军的食品包装纸、格拉辛纸和描图纸生产企业。为不断增强企业实力,夯实发展基础,公司在湖北省武穴市、湖北省汉川市及江西省湖口县进行了相应的规划建设,现将所涉及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湖北省武穴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武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浆纸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浆纸一体化项目补充协议》,投资项目名称为“年产660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230亿元人民币。

  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区投资浆纸一体化项目。随后设立了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祉星”),取得了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陆续成立了黄冈祉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祉星”)、黄冈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祉星热力”)。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湖北省汉川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汉川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五洲特纸浆纸一体化项目投资合同书》《项目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及《项目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二)》,投资项目名称为“年产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173亿元。

  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汉川市新河镇纸品产业园投资建设浆纸一体化项目。把湖北祉星经营地址变更为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取得了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陆续成立了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祉星热力”)和汉川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景星”)。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江西省湖口县化机浆生产线项目

  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143,507万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进展情况

  (一)湖北省武穴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1、公司注册情况

  为推进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公司已在武穴市设立了相关企业运行本项目。各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黄冈祉星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五洲特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磊;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鸿鑫路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黄冈祉星热力

  成立日期:2022年2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黄冈祉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磊;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鸿鑫路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黄冈祉星浆纸一体化项目已获得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2-421182-04-01-462301;已获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改委关于黄冈祉星纸业有限公司520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25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二)湖北省汉川市浆纸一体化项目

  1、公司注册情况

  (1)湖北祉星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由五洲特纸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磊;住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湖北祉星热力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湖北祉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磊;住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1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汉川景星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五洲特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磊;住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电厂路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1)湖北祉星

  湖北祉星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已获得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1-420984-04-01-726220;已获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14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已获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孝环函【2022】53号,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已获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出具的《关于下达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函》川环函【2022】85号,已调剂主要水污染物指标总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

  湖北祉星碱回收炉配套余热发电项目已获得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炉配套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行审【2022】127号,同意建设该项目。

  湖北祉星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获得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行审【2022】128号,同意建设该项目。

  湖北祉星已获得鄂(2022)汉川市不动产权第0032141号、0032142号、0050561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665166.01平方米。

  (2)湖北祉星热力

  湖北祉星热力动力中心项目已获得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2-420984-04-01-844770;已取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动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孝环函【2022】89号,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已获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出具的《关于下达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动力中心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函》川环函【2022】84号,已调剂主要水污染物指标总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已获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动力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376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湖北祉星热力已取得鄂(2022)汉川市不动产权第0050559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22598.10平方米。

  (3)汉川景星

  汉川景星建设的汉川市新河镇纸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取得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7-420984-04-01-976766;已取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汉川市新河镇纸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孝环函【2022】54号,《论证报告》对入河排污口的位置、排水方式、入河排放总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以及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第三者、水生态影响的论证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要求。

  3、项目建设情况

  (1)湖北祉星

  湖北祉星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下: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及填方平整工程;正在积极办理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目前项目整体按计划有序推进,计划2023年8月至12月起陆续开展工业包装纸各生产线设备安装工作;计划2024年二季度末开始各生产线陆续启动开机调试,争取2024年三季度末产品推向市场。

  (三)江西省湖口县化机浆生产线项目

  1、公司注册情况

  (1)江西五星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由五洲特纸出资人民币1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晨佳;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PE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行政许可及项目审批情况

  江西五星年产30万吨化机浆项目已取得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统一项目代码:2020-360429-22-03-012970;已取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化机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22】24号,原则同意环境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已取得湖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化机浆项目工程节能报告”专家审查的批复》,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3、项目建设情况

  江西五星年产30万吨化机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下:正在开展制浆车间、挤浆车间厂房建设,其中制浆车间已完成约90%,挤浆车间已完成约80%;正开展平整备料库建设用地;制浆车间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目前项目整体按计划有序进行,争取2023年三季度末前投产运行。

  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纸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7年12月7日。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4.70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特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19.11元/股)。若未来8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可能触发“特纸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特纸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是否赎回“特纸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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