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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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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耿文亮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耿文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耿文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电话:021-69122665

  传真:021-69122663

  邮箱:wenliang.geng@hotmelt.com.cn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01日

  附:耿文亮先生简历

  耿文亮,男,198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海尔集团DPG集团信息化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双星集团战略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亿叁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万元,少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116,061.88万元,因此,按照《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3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投资额度: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3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各子公司预计理财金额如下:

  ■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并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03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不超过53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亿叁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0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248,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1%,本次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后,李哲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523,84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71%,占公司总股本的5.21%。

  一、 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的通知,李哲龙先生已于2023年02月27日将此前于2021年3月29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担保质押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58,480股提前解押。并已办理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哲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说明:1、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进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78,000,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1,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9,200,000股。

  2、公司于2020年8月7日进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9,200,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3,6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2,880,000股。

  3、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非公开发行16,929,124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2,880,000股增加至169,809,124股。

  4、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进行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69,809,124股为基数,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7,923,6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7,732,774股。

  5、公司于2022年6月6日进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37,732,774股为基数,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5,093,1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2,825,884股。

  6、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此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李哲龙先生认购的6,072,875股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李哲龙先生于2019年5月24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的公司4,900,000股,因公司进行权益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被动增加至18,823,840股,2022年12月09日李哲龙先生提前解除前述质押股份10,000,000股,解除质押后前述剩余质押股数为8,823,840股;于2021年3月29日,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的公司2,938,000股,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被动增加至5,758,480股;李哲龙先生于2023年1月5日,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700,000股公司股份;本次解押前李哲龙先生合计质押28,282,320股。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具备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0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1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耿文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耿文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大写金额:伍亿叁仟万圆整)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各子公司预计理财金额如下:

  ■

  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0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耿文亮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大写金额:伍亿叁仟万圆整)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各子公司预计理财金额如下:

  ■

  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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