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6%。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的相关内容。
2023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新乡白鹭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28日,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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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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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新乡白鹭共计减持2,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