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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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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鼎盛”)为开展金属原材料全产业链业务,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拟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来锁定成本,实现相对稳定的利润。上海安鼎盛根据自身经营目标,计划开展铜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年度套保量不超过20万吨,预计开展商品期现业务所需合计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或LME上市的铜期货品种为主,其他诸如铝、锌、不锈钢等品种为辅的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产品。

  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行情研判、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及团队。同时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持续跟踪、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业务为依托,结合趋势、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者风险敞口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六、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云智”)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怡丰云智担任董事职务,怡丰云智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七、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股东协商,盐田港怡亚通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8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49%为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2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

  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盐田港怡亚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1-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涉及提案4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3月13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磊、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股东协商,盐田港怡亚通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8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49%为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2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

  2、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之规定,盐田港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

  担保事项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担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JFNR2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小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综合楼9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股东及持股情况:

  ■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盐田港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之规定,盐田港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关联公司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该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促进其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盐田港怡亚通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39.78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关联公司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盐田港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公司为盐田港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盐田港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关联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关联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34,88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16,378.69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9,354.93 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71.6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8,592.1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312.7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5,287.66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0.44%。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鼎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鼎盛”)为开展金属原材料全产业链业务,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拟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来锁定成本,实现相对稳定的利润。上海安鼎盛根据自身经营目标,计划开展铜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年度套保量不超过20万吨,预计开展商品期现业务所需合计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或LME上市的铜期货品种为主,其他诸如铝、锌、不锈钢等品种为辅的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产品。

  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行情研判、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及团队。同时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持续跟踪、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业务为依托,结合趋势、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者风险敞口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或LME上市的铜期货品种为主,其他诸如铝、锌、不锈钢等品种为辅的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产品,严禁进行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上海安鼎盛自身经营目标,预计开展商品期现业务所需合计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资金来源:上海安鼎盛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期货业务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子公司利用期货业务进行价格风险管理,锁住价格波动过程中大宗商品现货敞口风险,保证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现已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行情研判、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及团队。公司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其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管理与运营风险。管理与运营风险是指企业期货业务日常管理与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风险、决策风险和价格预测风险。资金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于期货资金在使用调拨过程中因为人员操作可能带来的风险,决策风险和价格预测风险主要来自于在指定业务计划时对行情判断有误而带来的风险。

  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的内部工作流程、风险控制系统、员工职业道德问题、信息和交易系统以及外部事件导致交易过程中发生损失。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于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不完善或者员工培训管理不到位以及外部事件而引起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造成资金损失。

  3、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指基差的不确定性。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期货业务者在期货市场上因交易合约缺乏流动性,导致所选定的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达到建仓或平仓目的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管理与运营风险的应对措施。大宗商品的风险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永恒主题,既无法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公司将建立前中后台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实践经验,更新完善集团公司业务管理办法。打造一支精通期现货经营、风险管理、财务分析、商情研发等业务的高效的专业化团队,提升整体风控水平。深入研究、吸收和运用更加科学的管理工具和手段,形成具有特色的风险管理核心指标。

  2、针对操作风险的应对措施。公司的业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清晰的业务流程和交易流程,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形成异常情况有效预警、报告机制,明确处理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防止风险扩大。

  3、针对基差风险的应对措施。从概率上来说,偏离正常基差水平的异常基差现象属小概率事件,但对这类小概率事件风险处理不当的话,期货业务会造成巨大的亏损。期货人员将时刻关注现货市场的变动,根据市场库存、资金、供需等情况作出准确判断,尽量避免基差损失。

  4、针对流动性风险的应对措施。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业务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内部控制程序健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云智”)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丰伟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呼叫中心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为企业提供孵化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怡丰云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47.0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81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3,967.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33.31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怡丰云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怡丰云智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怡丰云智生产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怡丰云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与怡丰云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系公司充分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提高房屋利用率,定价依据是在参考附近同类商业建筑的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与关联公司分别就不同业务签署相应合作合同。

  (2)公司与怡丰云智签署了《办公室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部分区域物业租赁给怡丰云智作办公用途,物业租赁期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租赁期1年。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怡丰云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怡亚通、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34,88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16,378.69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9,354.93 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71.6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8,592.1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312.7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5,287.66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0.44%。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云智”)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股东协商,盐田港怡亚通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8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49%为盐田港怡亚通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2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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