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2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二) 会议地点:宁波银行总行大厦。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34,290,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03,590,792股的59.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97,444,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6,845,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何卓君、刘昕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