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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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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3-01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长安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42,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92%)的股东长安信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994,705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银河生物股票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二)股东持股情况:持有*ST银河股份142,1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2.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执行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5,994,70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原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2015年3月24日)起锁定36个月。目前股票发行上市已满36个月,该承诺已履行。

  长安信托通过司法执行方式取得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未出具新的承诺。

  长安信托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及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长安信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长安信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ST银河股份的告知函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3-01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150,000.00万元至-100,0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9)。本公告为公司第三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等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3-012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违规对外担保余额本金为151,638.17万元,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1,190.44万元。

  一、违规担保及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违规对外担保余额本金为151,638.17万元,具体详见列表:

  ■

  二、资金占用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1,190.44万元。

  ■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银河集团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

  公司已于2022年5月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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