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联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回避该议案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自筹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 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 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期限内作出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不排除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和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7、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下,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该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总额为250,000万元,均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担保预计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1.23%;
2、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66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6%,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2月27日,华融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都”)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际”)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合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包含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上述额度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该议案获董事会6名董事全票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具体情况
1.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具体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9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5栋1-4层
法定代表人:罗小容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包括氢氧化钾和多种含氯产品
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邱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链服务
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未签订担保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1. 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建立融资渠道,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公司需相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外,为完成公司向华融成都划转部分资产的相关事项,公司需为债权债务转让后华融成都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常开展业务中,其偿债能力指标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可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67,000万元,担保总余额11,66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讼担保。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经审计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四川华信共承担44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831.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1年1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和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会计师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公司拟续聘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经核查,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派驻的审计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勤勉职责,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其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投保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权限内全权办理购买责任险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回避,未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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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2、4-11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7、9、10项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6-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第10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8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7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3年3月17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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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9: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唐冲、姚宁、卜新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主席李红顺,监事汪润年,职工监事陶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炜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注重自主创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持续加强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48,000万股为基数(不包括回购股票),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包含2022年度被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
唐冲担任公司总经理,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邵军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李建雄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明贵担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9条第二款规定,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均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预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能源动力采购、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比相应增长。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前述总融资额度内,公司全权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签署一切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相关,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11: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计划进度,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48,000万股为基数(不包括回购股票),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同意,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下,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合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包含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上述额度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