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天禾”),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处理”),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浙江嘉天禾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天津水处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3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浙江嘉天禾提供担保余额为0,实际为天津水处理提供担保余额为3,483.0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4,67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3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3,53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2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水处理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天禾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申请一般授信2,300万元,授信期限1年,申请特别授信2,700万元,授信期限6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浙江嘉天禾股东施灵静及其配偶周燕明同步提供全额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水处理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天津水处理之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54,200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43,7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根据《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将为重庆高能结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2,000万元调剂给浙江嘉天禾,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7,000万元调剂给天津水处理,故本次为浙江嘉天禾、天津水处理提供担保包含在调剂后公司为其的担保预计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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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8DB0X9L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2,067.4651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浒溪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施灵静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和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类医用废玻璃、废塑料可回收物的收集、储运、处置、综合利用;塑料破碎料、塑料粒子、碎玻璃的生产、销售;塑料、玻璃原料及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项目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浙江嘉天禾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施灵静持有其约39.52%的股权,兰溪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约9.48%的股权。浙江嘉天禾于2022年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下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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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RWPD2F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139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2-3(二层)-07
法定代表人:龙少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水处理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自然人李骎持有其7%的股权,自然人龙少鹏持有其7%的股权,自然人谭金持有其6%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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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嘉天禾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浙江嘉天禾股东施灵静及其配偶周燕明同步提供全额担保。
(二)天津水处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银行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三)天津水处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上述综合授信、贷款及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嘉天禾、天津水处理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97%、78.02%,与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时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申请上述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或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主要出于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系自然人股东或有限合伙企业,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考虑,故其授信或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0,225,014票,反对8,914,291票,弃权370,925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631,35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9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629,119.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52%;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4,67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3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3,53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2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