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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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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涉及到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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