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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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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0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签署《产品氢气供销(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的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合作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三方最终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石化”、“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化工销售”、“乙方”)签订完成的《产品氢气供销(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内容,广东石化保证全厂氢气平衡的情况下,拟将其石油焦制氢部产出的部分产品氢气通过华南化工销售对外有偿销售供应给公司。公司愿意接收广东石化产品氢气。本着合作双赢、积极支持的原则,在保证广东石化装置平稳运行前提下,广东石化按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公司供应产品氢气作为原料。

  本协议为合作三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三方最终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699715295P

  法定代表人: 康志军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11日

  注册地址:揭阳市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临江西路以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61596849C

  法定代表人:邢默飞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13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广州中国石油大厦21层

  经营范围:从事公司经营范围内受托经营的业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广东石化、华南化工销售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广东石化、华南化工销售未发生任何交易情况。

  3、经查询,广东石化、华南化工销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甲方:“广东石化”,位于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其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年乙烯项目,将于2022年底建成投产。

  乙方:“华南化工销售”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负责中国石油化工产品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的市场营销业务。主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有机化工产品和无机化工产品共五个大类石油化工产品。

  丙方:“凯美特”,公司总部位于湖南岳阳,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废气、尾气回收。拟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投资新建30万吨/年双氧水项目,需利用广东石化产品氢气作为原料。

  甲方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于2022年底全面建成投产。保证全厂氢气平衡的情况下,甲方拟将其石油焦制氢部产出的部分产品氢气通过乙方对外有偿销售供应给丙方。丙方愿意接收甲方产品氢气。本着合作双赢、积极支持的原则,在保证甲方装置平稳运行前提下,甲方按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丙方供应产品氢气作为原料。

  经过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并签订本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作为三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

  (二)项目合作模式

  1、甲方拟将炼化一体化项目产品氢气通过乙方有偿销售,提供给丙方处理。

  2、丙方自筹资金投资建设30万吨/年双氧水项目,氢气需求量约6000吨/年。

  (三)物料供应保证

  甲方提供的产品氢气,确保其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质量能满足丙方生产需求。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广东石化、华南化工销售签订框架协议,本次供销合作有利于合作三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公司将充分发挥在业内领先的品牌、技术、质量和专业营销团队的优势,把握双氧水行业发展机遇,主动拓展产业布局,有效提升公司气体产业规模效应、综合实力、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日,合作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但协议的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三方最终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2022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除以上持股变动外,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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