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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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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申长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申先生向公司监事会请求辞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

  由于申先生的辞任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不足三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申先生的辞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股东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申先生仍将履行其公司监事会相应职务职责。辞任生效后,申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申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监事会其他成员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辞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交易所和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截至本公告日,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谨此向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申长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名曹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曹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宇辉先生简历:

  曹宇辉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曹先生获沈阳工业学院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曹先生于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辽宁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辽宁省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辽宁省监委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辽宁省监委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

  曹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情况外,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董事长王义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3年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2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1.00和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2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年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会的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3月20-21日(9:00-12:00,13:00-16:00)

  4.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 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6. 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鞍山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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