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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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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期限:2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虽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对于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本次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7,788,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755,281.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30号)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金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

  (四)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主体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本次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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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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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8天。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董事会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金辰股份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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