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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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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

  ●本次司法划转后,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划转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其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中恒汇志所持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划转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后,国金证券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近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时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划转至国金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因中恒汇志与国金证券的合同纠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2月6日14时至2023年2月7日14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2月7日,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查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6日14时至2023年2月7日14时对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公开拍卖。根据拍卖结果显示,因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近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时获悉,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以88,277,848元的价格划转至国金证券抵偿相应债务。

  二、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司法划转前后,中恒汇志与国金证券持股情况如下:

  ■

  注: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划转的股票为中恒汇志用于业绩补偿承诺的专门账户中的股票,无表决权。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划转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其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中恒汇志所持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划转至国金证券后,国金证券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9%。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440,930,46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如后续出现相关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划转的股票为中恒汇志用于业绩补偿承诺的专门账户中的全部股票,为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9年2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起诉状,请求判决专门账户中48,691,587股股份不属于中恒汇志的财产,其权利人为公司在册股东(详见公告:2019-010),但公司对案涉48,691,587股补偿股份实际权利人为公司及在册股东的主张未得到相关法院的支持,案涉股份仍被采取强制执行,本次司法划转事项将会导致存在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承诺以补偿专门账户中股份赠送事宜无法实施的风险。

  4、2022年12月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鄂 01破26号),批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告:2022-087)。根据重整计划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告:2022-085、2022-086),因中恒汇志盈利预测未完全实现而触发的业绩补偿方式和补偿股票数已由中安科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认,故对本应由中恒汇志补偿给原股东的176,751,344股股票,将让渡至中安科作为偿债资源的一部分。如偿债资源足够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进行清偿,则剩余部分可依次用于对核心投资人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补足承诺的股票或等值偿债物进行清偿、对留债挂账的关联企业债权进行清偿。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中安科股票已经被冻结、质押或处于执行程序中,前述股票的追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被司法划转。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7.42%减少至15.69%。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近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时获悉,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以88,277,848元的价格划转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相应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7.42%减少至15.6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划转的股票为中恒汇志用于业绩补偿承诺的专门账户中的股票,无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89,622,051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8,691,587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恒汇志剩余所持股份均享有表决权。

  三、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划转的股票为无表决权的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其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司法划转后,受让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原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9%。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440,930,46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如后续出现相关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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