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09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中心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由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1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功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1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于 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公告编号:2023-002) 。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湾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科技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等, 如经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公司法务和审计部、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均有权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08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1,993.95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首次募集资金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2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42,161,993.95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161,993.95元。以上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1,993.95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号),认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