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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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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3-01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证券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系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签署进一步合作协议,后续合作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协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与公司的关系:中信证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中信证券于2023年2月21日在浙江绍兴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基本原则和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互视对方为重要合作伙伴,本着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双方将充分尊重相互在具体项目合作方选择上的自主权与双向性,在同等服务水准和利益分配方案下,优先选择对方为业务合作方。

  (二)全面合作范围及内容

  将以双方发挥各自综合优势,甲乙双方应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双方内部规章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彼此配合,双方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2.1强化资本市场合作力度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面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及保荐、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等;乙方对甲方的战略发展以及业务开展,提供专业的建议及方案服务。

  2.2强化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力度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提供专业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金融业务培训相关服务;定期举办资本市场专场培训会,邀请乙方专业研究员及首席分析师,内容主要针对乙方行业发展及宏观经济提出相应的指导及建议;乙方定期为甲方提供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建议及意见;乙方向甲方提供“走进上市公司”等服务,协助甲方提升市场关注度;甲方提出的其他金融专业支持等。

  (三)合作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投顾,承销,经纪,资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在双方签订其他相关协议中另行约定。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有效期期满后,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展2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如有异议,提议方应于到期日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甲乙双方重新协商议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签订,有助于公司利用中信证券在资本市场、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在资本市场战略布局、优质资源整合、实现资本和经营的高效整合等方面给公司提供建议和专业支持。

  本次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未来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二)该协议未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合作实际发生时需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续项目的执行及预计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因相关具体合作项目尚未确定,该协议未确定金额,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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