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孟惊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提名王文学先生、赵威先生、陈怀洲先生、冯念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董事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履历资料、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名谢冀川先生、陈琪先生、张奇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履历资料、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实施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与现任独立董事津贴水平一致,即为人民币三十万元/年/人(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并结合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及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后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23-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文学先生,1967年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全国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河北省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廊坊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北省第八届青年联合会委员;现任华夏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华夏幸福董事长。

  王文学先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候选人、除华夏控股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赵威先生,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华夏幸福产业新城香河片区总经理、京北大区总经理、沈阳大区总经理、固安片区总经理、环上海大区总经理;产业发展集团总裁。

  赵威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威先生持有公司112.27万股股票,均为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或期权行权所得股票,其中46.80万股因未达到解锁条件需注销。

  陈怀洲先生,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华夏地产营销总监,华夏幸福地产业务廊分事业部总经理;孔雀城住宅集团总裁。现任华夏幸福副总裁。

  陈怀洲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怀洲先生持有公司156万股股票,均为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46.80万股因未达到解锁条件需注销。

  冯念一先生,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工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2007年至2010年任职中粮地产,2011年加入华夏幸福,历任沈阳大区研发总监、产业新城集团区域管理中心总经理、产业新城集团研发副总裁。

  冯念一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念一先生持有公司5.85万股股票,均为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未达到解锁条件需注销。

  王葳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平安银行济 南分行行长助理、平安银行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助理或副总裁、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副首席风险专家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管中心投资管理团队风险专家,兼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葳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葳女士任职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冀川先生,1964 年出生,法学硕士,EMBA。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华夏幸福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投资开发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法律部总经理、中纺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针棉毛织品分会理事、香港华嘉集团董事、中日合资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琪先生,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中心副主任,兼任华夏幸福独立董事。

  张奇峰先生,1973年出生,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衡东县支行会计与系统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1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在佳程广场A座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冬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提名杨子伊女士、张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其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子伊女士,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夏幸福机要管理副总经理,现任华夏幸福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监事。

  杨子伊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监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燚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北京市中天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法务顾问兼总裁秘书。2007年5月至今,历任华夏控股法务经理、华夏幸福法人事务部高级经理、法务高级专业总监;现任华夏幸福监事、法务专业副总经理。

  张燚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1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明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明阳先生将与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明阳先生,1986年出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会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历任SOHO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现任华夏幸福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3-01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0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0日

  至2023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于2023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三)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3月6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 系 人:胡艳丽

  电 话:010-59115198

  传 真:010-59115196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