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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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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0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230,000,000元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双喜聚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因被告杨立军违约,于2021年3月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4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渝01民初164号),判决被告杨立军等就新研股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2022年7月,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21)渝01民初164号部分判决,改判驳回公司对其的全部诉讼请求。2022年1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渝民终667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案件执行情况

  近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2023)渝01执218号),经审查,公司申请执行上述判决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三、涉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公司自有资金涉案部分(约4,600万元)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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