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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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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2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2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0月25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中短债A

  ■

  浦银中短债C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动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基于预期的利率变动而采取的债券投资策略也面临一定的个券选择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托管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托管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2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2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7月18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A

  ■

  浦银安盛上清所优选短融C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下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分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值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2)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产生差异,从而使基金收益发生变化。同时,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承诺。标的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3)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和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标的指数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1.2、基金跟踪偏离风险

  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影响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2)在标的指数编制中,债券利息计算再投资收益,而基金再投资中未必能获得相同的收益率;

  (3)指数调整成份券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4)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能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5)基金发生申购或赎回时将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或变现需求,当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或受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起点的限制,本基金投资组合面临一定程度的跟踪偏离风险;

  (6)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程度。

  1.3、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1.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1.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1.6、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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