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54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月18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3年2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截止至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总计有1,397,268,109.83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396,942,285.0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8%,符合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96,942,285.04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100.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5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合计3.5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2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与决议有关的赎回费率调整安排
将《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赎回费率由原来的: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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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日”
修改为: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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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调整后赎回费率的执行
本基金将自2023年2月27日起实行新的赎回费率。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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