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10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17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5人,代表公司股份1,255,634,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28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人,代表股份926,089,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31人,代表股份329,544,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07%;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4人,代表公司股份370,61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0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安艳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1,96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1%;

  反对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弃权13,353,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938,62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07%;反对319,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13,353,18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6,46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9%;

  反对8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9%;

  弃权13,34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6,464,92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9%;反对800,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9%;弃权13,346,48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2%。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鑫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6,655,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30%;

  反对50,91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76%;

  弃权13,043,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6,655,407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30%;反对50,913,05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76%;弃权13,043,25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4%。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杨雪、楼文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