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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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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鑫”)计划自减持预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1,016,217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1%。

  公司收到鑫联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016,2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发前股份。

  3、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13,646,186股于2023年2月14日上市,鑫联鑫持股比例由此被动稀释,当前股本即为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后的总股本490,369,413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鑫联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鑫联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60.39%,合计减少5.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鑫联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7,162,194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6,145,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9%,持股比例变动-5.14%,其中鑫联鑫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权益变动前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2020年11月23日,上市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总股本增加,盛妍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56%至31.76%,可立克科技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53%至30.33%,鑫联鑫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4%至2.3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13%至64.40%。

  2、2021年6月3日-2022年7月18日,上市公司3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少,盛妍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至31.78%,可立克科技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至30.34%,鑫联鑫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至2.3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3%至64.43%。

  3、2022年8月16日-2023年2月13日,鑫联鑫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1.99%至0.32%,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持股比例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99%至62.45%。

  4、2023年2月14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总股本增加,盛妍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88%至30.90%,可立克科技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84%至29.50%,鑫联鑫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1%至0.3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74%至60.71%。

  5、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6日,鑫联鑫因自身资金需求继续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0.32%至0.00%,减持后鑫联鑫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持股比例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32%至60.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2020年9月17日上市公司总股本468,734,227股为依据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2023年2月1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490,369,413股为依据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后,鑫联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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