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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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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23年2月17日起参加邮政储蓄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费率优惠适用范围:

  由邮政储蓄银行代销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3年2月17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邮政储蓄银行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指定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邮政储蓄银行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各基金原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邮政储蓄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基金销售起,将同时开展该基金的上述优惠活动。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具体各基金产品开放业务类型及开放时间安排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上述基金在邮政储蓄银行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各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我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邮政储蓄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邮政储蓄银行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关于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

  A类基金份额:泰达养老 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 A,007688;

  C类基金份额:泰达养老 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 C,007694;

  E类基金份额:泰达养老 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 E,00769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2月27日。若截至2023年2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4、本公告解释权归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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