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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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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0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轮候冻结34,270,000股,占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股总数的31.73%,占公司总股本的4.36%。

  一、 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中山润田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被司法轮候冻结执行人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截止目前,公司仍未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未能确定轮候冻结案由及申请人,详细情况公司正在与相关方进行核实。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1、累计司法冻结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山润田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中山润田所持中炬高新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

  4、公司将进一步向股东核实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并将持续关注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以及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2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标的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于网上查询得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将于2023年3月21日10时至2023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司法拍卖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经公司与福田法院经办本次司法拍卖的法官电话沟通后确定:福田法院已于2022年12年13日至2022年12月14日对股东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号)),由于拍卖竞得人深圳讯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方)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福田法院,福田法院裁定重新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所持股份12,000,000股。

  现将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2、拍卖时间

  2023年3月21日10时至2023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12,000,000股)乘以80%,保证金:7,400万元,增价幅度:180万元及其倍数。

  4、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田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田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前三个工作日与福田区法院联系。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1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暨减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8,137,3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32%;截至2023年2月15日,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7,990,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75%。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由于与中航信托借款合同纠纷,中山润田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1,052,015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5%)。

  截至2023年2月1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共计减持股份10,182,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

  现将中山润田截至2023年2月15日被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7,848,80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2,333,210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注:由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份共计9,965,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因此,截至2023年2月15日,中山润田持股总数为107,990,156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由于中山润田关联方与中航信托借款合同纠纷处置所致。本公告属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披露。前述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总金额为估算,准确金额尚未清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了变化。中山润田表示正在与债权人积极磋商,确保上市公司平稳发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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