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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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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关于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77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3年2月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2月24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10日。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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