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2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雄邦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及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雄邦
1、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5年1月8日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夏青路8号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用和通讯、机械及仪表用等各类压铸件,及其生产用模具等工艺装备和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天津雄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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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金额:人民币7,2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部分授信及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法国百炼集团应付给其供应商的相关款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06,665.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4%;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