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民士达,证券代码:833394,公司持有民士达91.38%股份。2023 年2月15日,民士达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2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index.html)的相关公告。

  民士达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