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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3-001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163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08,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6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396,384,16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71,885,9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993,0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84.9767%;无限制条件流通股为70,892,81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15.023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608,93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76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2月20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08,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16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2月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易点天下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易点天下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396,384,16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71,885,9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993,0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84.9767%;无限制条件流通股为70,892,81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15.023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608,93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76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2月20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08,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16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2月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易点天下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杨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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