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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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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副总经理刘祝平持有公司股份 536,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03%。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年8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刘祝平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34,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675%。

  2023年 2月 14 日,公司收到刘祝平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14日,刘祝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祝平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触发

  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其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误操作,进行了一笔股票数量为2,000股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一)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4,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6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祝平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100股.

  (二)操作失误的具体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在实施减持股份时,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2,000股,成交价格为46.995元/股(以下简称“买入交易”)。减持期间进行买入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根据《证券法》等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经核查,2023年2月14日,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卖出公司股票86,100股,成交价格46.879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价格46.995元/股,买入价格高于卖出价格,此次误操作未产生收益。

  (二)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在减持期间进行的买入交易系操作失误导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未取得短线交易收益。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副总经理刘祝平承诺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加强《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并在执行过程中反复核对确认,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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