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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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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06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96,575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5,897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0,912,4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09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890,2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13%;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公司股份1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74%;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810,1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016%。

  上述股份,其中副董事长聂水斌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的30,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其余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9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962%;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22,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103%;高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9,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44%;周宇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02,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00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近日,公司收到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聂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83%;张松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9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90%;高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5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22%;周宇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02%,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结束。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董监高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而产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聂水斌先生、张松岭先生、高菁女士、周宇超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系以上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董监高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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